陆对台的“不打”及打谁、办谁?_风闻
文磬-为文如磬的思索者——按人会怎样来创设社会怎办……2020-09-21 09:10
——军事上,不打中国人,只打以武护独;法度上,诉法办极独;可列极独有谁?依法何罪?
近日,台海局势由于台美的一系列动作,大幅紧张。关于大陆“大打”、中打或“小打”之言颇发。
见台媒有报道(大陆媒体也有转发)称,台军2架战机升空“驱离”解放军战机,反被6架解放军战机包夹,可见台海对峙“日趋白热化”,双方都得“高度克制”才能避免“擦枪走火”。
还有报道称,台军战备规定现重大转变,将“第一击”改称“行使自卫反击权”。

看来,“打”,已经成为两岸关注的关键词。
这里还想对“打”,做“逆向”一思一言,即:说“打”,也可说“不打”。并可续说,若打,打谁?法办谁?
若要问,大陆对台湾“不打”谁?应可说:不打中国人。
正如大陆本次所说,在台海附近组织实战化演练,是为了“挫败一切外部势力干涉和“台独”分裂行径,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也就是说,军演(并没有“打”),是针对“台独”。如果“打”,那也是打“台独”,并不是要打中国人。
反台独、反分裂,除了军事角度,其实还有法度角度。具体或许还可以说是:
从军事上说,只打以武护独。也就是说,如果要打,就军、战而言,也是打“以武护独”者。——如果台军方有对大陆军方挫败外部势力干涉和“台独”分裂行径的行动动武,乃属“以武护独”,则才会成为“打”的对象。从这个角度,或可说,大陆军方,应该会不打没有“以武护独”者。
而从法度上说,为了更有力的凸显大陆反分裂的决心、意志和对台独分子造成足够的震慑和心理压力,还要诉诸法办极独分子。正如此前有大陆专家建议的,大陆还可以明确,什么样的人和团体应界定为“台独”分裂势力,什么样的言行应被列为“台独”分裂事实?可以依法将“台独”死硬分子列为分裂国家的罪犯,并公布经认定的分裂国家罪犯名单。这样“军”与“法”双管齐下,应该更有力、到位些。
建议台方“坚决反对台独”的人们,是否也可以酌情依法排排、列列:台湾的台独有谁?依法有罪否?有何罪?
陶文庆(文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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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阅资料:
台媒爆:台军昨日2架战机升空“驱离”解放军战机,反被6架解放军战机包夹 https://taiwan.huanqiu.com/article/3zxbt2C3T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