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购征求意见的相关公告,我有三问_风闻
晾衣架-2020-09-16 09:56
查了一下这批摩托车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第一则公告,18年7月12日,出了“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http://www.ccggzy.com.cn/sjxxgk/002001/002001007/20180712/9a0dea8d-caf5-4c38-b4fc-ecec72b39745.html),说经过专家论证,决定由这家名为“上海风火轮摩托车有限公司”的单位作为单一来源提供摩托车,这家公司在为北京和苏州等地也提供过警用摩托车,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信誉。第二则公告,是一个月之后,18年8月15日,这笔采购已经达成,(http://www.ccggzy.com.cn/sjxxgk/002001/002001004/20180816/845c81e1-f911-48a4-8f7f-c8646770e98d.html),确定中标单位是“上海风火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综上,有如下疑问:
第一,确定单一来源采购,前提是市场上真的就只有一家可以提供这项服务,一般来说,应该先走一个“竞争性谈判”或者“采购招标”流程,确实是只有一家供应商才能提供服务,然后才走“单一来源采购”的流程。从第一则公告看,这家公司是吉林省省内能提供其中一种摩托车(比亚乔MP3 500 CC)的独家经销商,而且还在外省提供过警用哈雷摩托车,个人觉得理由还算充分。
第二,应该把需求列表贴出来,用途、数量、技术要求、售后服务(哈雷的售后价格想必也不便宜吧)等必须明确,如果买了一辆低配却花了高配的价格,那就有问题了。
第三,确定这个中标单位的那些理由,什么“比亚乔MP3 500 CC摩托车在吉林省的独家销售经销商”、“且为北京、苏州等地提供警用哈雷摩托车,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及信誉”等,应该有证明材料吧,比如说厂家和这个“比亚乔MP3 500 CC”的独家销售合同/协议,还有就是这家公司以往销售警用哈雷摩托车的数量、质量情况的说明,卖了多少辆、等等,可以贴出来看看嘛,销售业绩好不能光靠一张嘴不是。
对比一下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另一则摩托车采购项目公告“长春市净月潭实验林场防火车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http://www.ccggzy.com.cn/qxxxgk/003001/003001001/20190919/1cb6e6b2-c7fd-4b7a-b63d-b065b8e5a912.html),这个公告就明确写了摩托车的数量、技术要求,甚至是“购车款含落藉,上牌款,保险费用”这样的要求,而且是经过前后数3次的招标公告后找不到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可以竞争才确定走单一来源采购的,这就规范多了嘛。
当然,以上仅为个人推断和愚见,可能之前这些材料已经有了,而且在网上公示过(现在也应该能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者警队查到吧),只是现在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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