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胜利后,基于防疫需要的大数据采集应逐步退出私人领域_风闻
杭子牙-杭子牙官方账号-多维世界观察者2020-09-10 17:50
中国疫情防控能很快取得压倒性胜利,除了体制内在的强大社会动员能力,以及中国人的自我奉献牺牲,与对公共秩序和科学精神的高度尊重,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互联网新科技应用,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在病毒威胁面前,中国人基于难得的集体主义精神,以实际行动配合国家疫情防控需要,很快建立了一套大数据疫情防控系统,为成功防疫立下了汗马功劳。
同样是疫情防控,在西方,因为个人隐私权保护等原因,在公民对公权介入私权领域的防范警惕与制度约束下,大数据与互联网科技结合应用就一直无法推进。有些国家则是连像样的数据采集与互联网技术都不具备。
从根本上看,中国这套在防疫中行之有效的大数据系统,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因为疫情防控的特殊需要,就个人隐私权对国家的一种权利让渡,它体现了中国人对国家、对体制的高度信任,是人民与国家正向关系的反映。
这期间虽然没有经过形式授权,却存在一种实质授权关系。
不过,个人隐私毕竟是个人隐私,属于私权的一部分,它的让渡授予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要求,比如疫情防控、搜寻失踪人口、案件侦办等等,并且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
作为个人的日常行踪、行为等,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在社会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应该被切实尊重并严格保护。所以,在个人行踪信息等私权让渡的外部条件消失后,应该及时将相关权利交还给公民个人,也就是要及时停止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与使用。
中国现在的情况是,疫情防控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同时,疫情在国际社会还长期存在,疫情防控还将长期面临外部输入与内部反弹的双重压力,常态性的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长期坚持下去。所以,在未来必要的疫情防控期间内,这些隐私权还需要继续让渡。
但是,随着疫情防控取得胜利,所采集的信息以及使用范围应逐渐减少。而且,疫情终究有过去的一天,如何将那些因为疫情防控需要而建立的包括个人信息采集在内的特殊管控机制,在疫情防控取得胜利后建立退出机制,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防范和制止的是一些地方或部门,从本位主义出发,打着治理需要的旗号继续采集和使用这些因为疫情防控特殊需要而获得的个人隐私信息,甚至进一步升级,将这些信息作为对治理对象实施奖惩的标准。引发争论的“文明码”问题就出在这里。
必须强调的是,在世界疫情依然肆虐的情况下,中国的疫情防工作能取得压倒性胜利,是一项非常了不起的成绩。而接下来除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还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让“文明码”这样不过脑子的行为,解构了之前的信心与成绩。
就像我昨天说的,疫情防控胜利值得开心,同时也要让人民在享受胜利喜悦与继续进行疫情防控的同时,注意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最大程度地保证社会活力。像“文明码”那样打着治理旗号侵犯公民个人私权空间的事情,以后决不应该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