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经“剩余价值”的迷茫的探讨_风闻
无名若水-2020-09-02 16:18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逻辑,剩余价值是指在剥削制度下,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即“由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百度百科,资本论上的定义分了太多页,每个人整合习惯不一样,怕有争议,所以用的这个)
首先我迷茫的就是这个“劳动创造的价值”,要知道,劳动创造的价值,可不是劳动者决定的,是市场决定的。你做一个蛋糕,你觉得值100,但是只有人愿意10块钱买,那么蛋糕的价值恐怕也就10块钱。但是如果你是在black swan打工,你做出来的蛋糕确实能卖100块钱,那么你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到底是100元呢?还是10元呢?
其次我迷茫的就是劳动报酬恐怕也不是资本家能决定的吧?这个岗位开多少钱,不是取决于招一个能替代他胜任这个岗位的人至少得花多少钱吗?如果能招到价格更低,更合适这个岗位的人,我应该不会介意开除现在这个人吧?这和菜市场买菜有什么区别呢?
第三我迷茫的就是无偿占有……资本家得投资的啊,投资是要钱、要承担风险的啊,要为自己的投资负责的啊,而且钱用来投资就不能存银行了,存银行也不少利息呢啊,怎么就无偿了呢?难道说资本家赚钱就必须“有偿”吗?那么劳动者岂不是空手套白狼无偿拿工资吗?
第四个迷茫是剥削制度下,我们社会主义算不算剥削制度呢?不知道。但是有没有剩余价值呢?恐怕谁都会承认有吧?那么剩余价值还是不是剥削制度特有的呢?
第五个迷茫是被统治阶级剥削的,那么社会主义制度的统治阶级,作为人民代表,我剥削来的剩余价值哪儿去了?
真的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