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孕妇鼓励生育,应该考虑采取其他方式,而不应该拿职位来作犒赏_风闻
井中天-2020-08-24 14:03
水冗ing其实都没有错,产假是基本权益。评论中提到什么对学生负责之类根本不存在,毕业班一般三年,也就是三年之内老师怀孕就是对工作和学生不负责???所以刚参加工作就怀孕,从另一个角度讲是好的,生完孩子以后的教学生涯,就不会有很长的暂停期。另外,有人认为有些孕妇为了产假,考事业编,休完假就辞职,我觉得这种极端情况只是极少数。
评论中的意思,无非就是占了国家便宜!难道所有孕妇怀孕后都应该辞职,释放国家和社会资源???
总之,产假是妇女的权利,应该受到保护。
把带孕求职跟在职怀孕混为一谈,可就有点过分了哟。
原本在工作的女性怀孕了,即便只是为了避免她休产假时影响工作,一般也会让她逐步移交工作,客观上减轻她的工作负担,从而孕妇享受比较好的生育期待遇;
而无职的怀孕女性求职上岗,工作负担从无到有,跟在职怀孕是完全相反的嘛。
换个角度来讲,工作岗位说到底是要有人做事,而不是养闲人的酬佣。
古话讲“职以能授,爵以功授”,这个道理放在孕妇求职这件事情上应该算蛮恰当的。
从鼓励生育的角度看,孕妇们是功臣,应该保障她们的权益,对其有所优待;
但从能力上讲,怀孕影响到工作是客观必然,把孕妇放到工作岗位上,不会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我觉得再怎么讲,优待孕妇鼓励生育,应该考虑采取其他的方式,而不应该拿职位来作犒赏。
本评论由用户“游灵”推荐,来自《官方回应孕妇参加教招考试因未做胸透不录取:不存在刻意阻碍》一文。内容仅代表用户观点,标题为小编添加,更多热乎讨论请移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