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2014年的一篇神作:你想要的宗教自由到底是什么?_风闻
西域都护-西域都护官方账号-新疆在地观察家。公众号:西域都护2020-08-21 14:22
近两天偶然看到网上一篇2014年的神文,题目叫《一个中国MSL的心声——请国家给我们自由信仰宗教的权利》,竟然没人管让它一直存在至今。看到这个标题我是懵逼的,我国公民明明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这位还嚷嚷着要什么自由信仰宗教的权利?他想要啥样的自由啊?来,我们移步看一下这篇神作:

神作的一开头就提出,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但传教不自由、让未成年人学习宗教不自由、拍摄宗教影视作品不自由,修建清真寺等宗教场所更不自由。
看完这篇神作,我顿时有种槽点满满不知从何处开始下手的感觉。因为槽点实在太多,只能选择一二分析之。
文章开头说到宪法,咱们就聊聊吧。没错,我国宪法第36条确实明确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但是该条同时规定了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说白了就是宗教不得干预政治、教育、社会生活,您看法条只看一半么?

举个栗子,文中有这样一段。

小学生入学时6、7岁,毕业时也不过12岁左右,年龄尚幼心智也不成熟,你就给他来一个“我是回教徒”。这么小的孩子就被定义为回教徒了,TA的宗教信仰自由如何体现。凭什么孩子小小年纪都没走上社会开始自己的人生,就被别人定义了宗教信仰?在新中国,这是妥妥的宗教干预教育,是宪法和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您没看见?还不服气的,自己去翻翻《教育法》,看看第八条怎么规定的。

神作中还有一段让我很是诧异:“过去,清真寺可以征收并分发天课,但教改(宗教改革)的精神是‘废除一切宗教课税’,于是这项特权自然要被废弃”。——有什么问题吗?国家税收之外,你们还要以宗教的名义征收钱财,加重人民负担,宗教改革给废了不是很对吗?难不成你的“宗教自由”就是为了这个?
这位作者看宪法36条只看一半,更何况就这一半还看迷糊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是“宗教信仰自由”,并没有规定“宗教自由”。**换言之公民个人可以自由选择宗教信仰,但宗教活动不能自由,至少不能是这位作者理解的“自由”,任何宗教活动,无论是传教、修建宗教建筑物还是出版宗教出版物,都必须在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宗教事务条例》)的框架内行事。
还有一点,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并不仅仅是信教自由,也包括了不信教的自由。可如果按照这位作者所理解的“宗教自由”,未成年人在学校不学习科学而是宗教,TA的不信教自由就被侵犯了。自由地占用公共场所做礼拜,不信教以及信仰其他宗教者的自由也被侵犯了。
相比这些,神作拿美国说事更是好笑。据说在美国穆斯林“可以有自己的报纸,孩子们可以学习《古兰经》和阿拉伯语,不必学习无神论。宗教传单可以随时发放,可以自由传教和做礼拜。美国甚至没有宗教局……”
美国宗教是不是那么自由我并不清楚,也许是,但即便如此又怎么样?每个国家国情不同。**比如美国对于“政教分离”的理解和完全中国相反,是政治不能干预宗教(中国的理解是宗教不能干预政治),美国由于其特殊的历史有着深厚的清教传统,保守宗教势力强大,甚至于可以干预教育。**但中国却是有着数千年政教分离和世俗化传统的国家。国情都不一样,你在这里嚷嚷照搬美国式宗教自由(如果真的有)?另外,据我所知,无神论者和穆斯林在美国就备受歧视和排挤,宗教自由了,宗教信仰自由反而受到了侵害。

吹捧完了美国,居然开始怀念封建时代特别是民国,比如说某地某村庄几千人口盖了7座清真寺,旧军阀的军队里有随军阿訇等等。然后“贴心”地对比起解放后对宗教活动的种种限制,最终的结论是,解放后虽然宪法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其实是徒有虚名,他们根本就没有解放前自由,也不如美国自由,总之你国药丸。
至于说解放前特别是民国时期,讲真,稍微学过点中国近现代史的人都不会为民国说什么好话。从1911年到1949年,38年时间,人口几乎没怎么增长,人均寿命仅有35岁,文盲率高达80%以上,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也是高的吓人。这就觉得很糟了?呵呵,还没提没完没了的军阀混战、外敌入侵,以及吃人不吐骨头的剥削和压迫。和平时期,地主老财资本家轮着敲骨吸髓;战争时期,那更是朝不保夕,以至于老百姓喊出“宁做太平犬,不为乱世人”的话。你以为白毛女的故事是虚构的?这是有真实原型的,而且很多。
就是这样的时代,因为能够自由传教、自由办宗教学校、能够征收宗教课税(这其实是当时国家贫弱且治理能力差的体现)就被作者视为好时代。**我算是看明白了,作者的意思是有利于传教的、有利于宗教发展的就是好时代、好政策、好政权,哪怕战乱频仍哀鸿遍野;不惯着宗教的毛病,坚持政教分离和世俗化的就是坏时代、坏政策、坏政权,哪怕国泰民安、国强民富连超级大国都得忌惮三分。或许在他眼里并没有把自己视为中国人、中国公民,仅仅认为自己是个教民。**只可惜,没有了国家,你什么都不是,不管你信不信教以及信什么宗教。
此人的自我定位仅仅是个教民,但每个信仰宗教的人首先是国家公民,其次才是教民。南京大屠杀的30万冤魂当中,也有不少当时的伊教徒,他们并没有因为信教就从侵略者屠刀下逃过一劫。
虽然此文发布于2014年,但类似的观点今天在一部分人当中依然大行其道,把教民身份置于公民身份之上的错误倾向依然很有市场。我建议这些人去看看新疆呼图壁这位阿訇的发言,听听他的心声,好好想想自己到底该怎么定位。

作者:绿野猎鹰**,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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