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哄辱骂香港被烧李伯的夫妇,竟被无罪释放_风闻
郭肖-观察者网编辑-2020-08-18 07:45
去年11月香港居民李伯在沙田区马鞍山被蒙面暴徒淋上易燃液体,并放火焚烧,当时有一对在现场喧哗的夫妇被控“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罪”。17日,此案在东区法院裁决。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裁判官裁定二人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有议员质疑判决没有彰显公义,希望律政司考虑上诉;李伯则表示不明白判决理据,感到不开心、不公道。
去年11月11日,建筑工人李伯在沙田区马鞍山港铁站,阻止暴徒破坏站内设施,不料被暴徒泼易燃液体,并放火焚烧。李伯全身大面积烧伤,随后送往医院深切治疗部接受治疗。昏迷11天后,李伯才苏醒。
今年4月,经历6个多月的治疗、四次的植皮手术,走出“鬼门关”的李伯左手仍有多处皮肤未痊愈;全身有五成皮肤受伤,留下红肿发黑的烙印,新长出的肉比较幼嫩,一不小心拉扯就会出血。

图自文汇报
香港警方经追查后,于去年11月18日分别在机场警区及湾仔警区,以涉嫌非法集结拘捕33岁女子陈海云及39岁男子邝耀文,两人各自被暂控一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案件当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经法院审讯,这两名被告各自被批准以现金1000港元保释,条件是期间不得再踏足涉案天桥。
然而,根据《文汇报》之后的报道,“主要的疑凶据悉警方已锁定其身份,但情报显示疑凶已潜逃台湾藏身,获煽暴派庇护下逍遥法外。”
昨天,陈海云及邝耀文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又不成立。
一直协助伤者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认为,尽管被告夫妇并非点火者,但他们让那场争执升温;当时有人放火烧人,在此罪行发生时,在场人士起哄、不救火、不救人,更逃之夭夭,或应视为共犯,质疑判决并没有彰显公义。
李伯则表示,得知判决后感到不开心,觉得不公道。他称当日被人追骂,“有谂过畀人打,原来仲严重,係畀人烧(有想过会被人打,原来更严重,是被人烧)”,因此,实在不明白是次判决的理据何在,感到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