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回应质疑答非所问,发布公告涉嫌违规_风闻
来者建强-仁者见智2020-08-18 09:55
7月中旬,浙江省金华市经济开发区石门农场的广大干部职工反映,有关部门在该农场境内疑违建大规模的别墅项目,以及9年未落实完成农场危旧房改造政策等(详情见社区文章《大建别墅,危房不改,金华农场开发乱象亟待整治》),受到关注。
日前,涉事的农场唯一开发商石门蓝镇公司作出书面的“情况说明”(如下图)。然而,该“情况说明”答非所问,对具体问题一概回避,再度引起群众不满。
此外,就农场安置房小区知青家园公租房错误问题,有关部门现在虽然默认并予以纠错,开展确权。但是群众反映,有关部门最新发布公告推进公租房确权工作中又出现诸多作法涉嫌违规。

“情况说明”回避“硬伤”
农场广大干部职工指出,石门蓝镇颐养中心别墅项目明显是原封不动地套改了之前的创客小镇项目规划,获批农用地,在禁建3层以下建筑的“二类居住用地”上大规模建造两层的仿古别墅;别墅项目动工后约半年,至少有3栋别墅一层的层高被增高,分别由3.6米增高为3.9米或4.2米,该别墅项目果真如开发商所言是“公益养老院”,改动层高有何必要,到底是要供哪些人养老享用;临近竣工,开发商在规划图纸外偷偷加盖两栋临水别墅,又是经过什麽样的审批,做何用途。
以上都是实事明摆在那里的“硬伤”问题,但是开发商避重就轻,只对项目办理的流水程序作了说明,对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的实质性问题却置若罔闻。

(金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2016年石门创客小镇规划,并于当年3月在石门农场公示)

(金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2018年蓝镇颐养中心别墅项目规划,被质疑套改创客小镇项目)
农场干部职工还指出,2014年7月,金华市政府另行以棚户区改造政策为石门农场老职工、老知青拍板建设知青家园项目,导致老职工、知青在危旧房改造中可享受的经济适用房“突变”为棚户区改造的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的公租房。2018年底,知青家园落成。2019年初,面向职工分房。上百名职工曾联名反映,安置工作组在未公示房屋质量验收信息的情况下,强迫职工搬入。针对知青家园有没有进行房屋质量验收并及时公示问题,这么简单的问题,“情况说明”竟然一字未提。不公示的背后到底隐藏了什麽秘密?
知情人士透露,2018年知青家园保障房项目竣工,该项目应该是做过验收的,为何过去两年一直不公示,可能涉及到该项目可能的违规问题。这些问题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然而,农场职工坚持认为,让职工入住前不公示住房验收信息,这一做法本身就是违规。
职工还反映,知青家园内建有两栋大户型住宅楼7#、8#楼,质疑这是少数干部借安置之名谋私而建造的,而且单户实际可用面积不是政府公布的113平方米左右,而是120平方米以上。“情况说明”对此也不予答复。
职工们看到“情况说明”,前往询问,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原计划建110平方米户型131套,因是单数,需增建一套,实建132套,所以才有7#、8#两栋楼,这些大户型将要分给职工。
“这样的解释简直荒谬!”职工们气愤地说,“这么多年来,政府部门一直回避涉7#、8#楼的两点疑问:一、当初为多建1套而多建了独立的两栋楼40套,而其他90多套不独立成栋,均是分插在1#——6#楼的边套,这是为何?二、只有7#、8#两栋楼单户面积超过110平方米,并且在建造上属于质量控制超标,而其他90多套无一超过110的限制,这又是为何?”
面对职工追问,石门农场主管部门金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近日发表公开声明,蓝镇颐养中心别墅问题、安置房验收信息公开公示等涉及石门蓝镇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和石门农场开发建设指挥部,该局无法回答。
政府部门岂能以“无法回答”就能够作为负责任的答复!

(该组图上方为蓝镇颐养中心开发商疑似违规增建的两栋临水别墅)
安置房立项的政策依据为何成悬案?
关于安置房知青家园项目立项的政策依据,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多次答复不一。曾是农场安置工作组成员之一的老知青吴应龙说:“一开始,市农业局答复是危旧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叠加,后来又改口说是棚户区改造政策。现在再问,到底是什麽政策,就什麽都不说了。”
职工们指出,农场安置项目建设根本就没有落实国家和省里的农垦危旧房改造政策。根据农垦危改政策还是棚改政策建房,两结果大相径庭。
2010年以来,原农业部、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等五部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农垦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农垦发【2011】2号),浙江省政府先行一步及后续配套出台了《关于做好国有农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45号)和《关于做好国有农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农专发【2012】18号)等指导落实的政策文件。
据农场干部介绍,“农垦发【2011】2号”允许各地农垦企业危旧房改造形式是多样的,“原拆原建”,“宜平则平,宜楼则楼”,地方政府决策采取何种形式须根据地方实情以及尊重群众意见。浙江省作为全国先行发达地区,”浙政办发【2010】145号“和”浙农专发【2012】18号“等文件对允许的“改造方式”也作出进一步明确,比如:“对城市规划区内或列入工业开发区以及土地被征收或部分被征收的国有农场,由当地政府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农场职工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或建设定向供应农场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这一条可直接适用于石门农场。
国家定向的危旧房改造政策适用对象如何确认。金华市住建局2012年向市政府提交《关于金华市石门农垦场职工住房问题解决方案的请示》报告明确,农场职工旧有住房为集体产权的自管房,部分职工享受的房改房权证情况复杂且不齐全。综合考虑,安置新房应为解困房,面积100平方米为主,照顾少数职工家庭经济困难配建50—60套公租房。
当时,石门农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至此看似万事俱备,只待动工。但是,住在石门农场危旧房里的数百户老职工、老知青等来的却是项目意外搁置。至今,没有哪个部门公开向农场职工解释过“危旧房改造项目被搁置”的原因。
到了2014年,偌大的一个石门农场危旧房改造项目毫无进展,金华市有关部门却放出风声,将改用棚户区改造政策建造职工的安置小区知青家园。根据农垦危旧房改造政策,很大一部分原本可享受面积100平方米解困经适房的老职工、老知青,在棚改政策中变成只能享受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的公租房。
解困经适房“变”公租房?!这样的政府决策受到了农场老职工、老知青的强烈抵制。2014年6月,农场就棚改政策建房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多数农场职工反对,并提出合理建议。

(2014年农场职工调查问卷明确反对棚改该,并向主管部门提出9项意见和建议)
但是,政府部门无视职工强烈普遍的反对和合法合理建议,先行收储农场用地,强行推进棚改。2014年7月和8月,市委市政府两次会议研究决定,将农场旧有住房分为公房(自管房)和私房(房改房、集资房)两类,为公房职工提供不大于70平方米的公租房,而私房职工安置分别是90和110平方米的经适房。
群众指出,这样的棚改决策,表面上让农场区域内外更多住户享受新房福利,但实质上剥夺了国家给予农场危旧房老职工、老知青的特定住房福利,违背了党的惠民方针及群众路线宗旨。政府还错误认定为私房的集资房其实是部分职工曾享受的农场自建改善住房,既无土地、房屋权证,也未经政府审批。
2014年8月12日,有关部门研究石门农场棚改项目建设方案,政策依据有四项,其中两项棚改政策,《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和建保【2012】190号;两项危改政策,农垦发【2011】2号和浙农专发【2012】18号;撇开了省政府的“浙政办发【2010】145号”文件。
职工指出,决策结果没有体现危改政策,棚改政策也不完全适用农场。如果适用,2009年的政策为何不早执行?!其次,农场四大队的集资房小区也不是棚户区,如何能够纳入到棚改范围。主管部门对此均“一问三不知”!
为纠错,发布公告又被指涉嫌多项违规
目前,地方有关部门已默认知青家园公租房的决策错误,但在纠错和推进确权工作中又出现诸多不当作法,被职工质疑违规。8月12日,石门农场开发建设指挥部指示石门农场发布有关确权公告。职工看到,该公告落款无公章,首先质疑其法律效力。

(农场职工用手机现场拍摄的公告全文)
其次,公告中涉及敏感的价格税费、装修费用等事项,均未经与群众协商,都是政府部门单方面决定,职工认为这一作法明显欠妥。
第三,政策明文规定,安置房项目禁止任何变相商业开发。而公告要求职工向指定的开发商购房,这一做法涉嫌违规。
第四、未同步出台集资房户的新住宅分配处置方案或意见,违反公平原则。
第五、强迫符合危改政策而未安置的老职工老知青接受不大于70平方米的安置房,而他们提请的多项安置要求遭拒,以及部分职工们反映,近日在接到工作组打来的确权通知电话,工作人员“威胁”称逾期不办理将取消其确权资格。这些均违反政策规定。
在发布公告的同时,知青家园爆出一个更惊人的新闻。据石门农场8月上旬出具的书面材料,目前已安排入住70平方米、90平方米两种户型的职工家庭785户,符合政策而未安置的职工还有12户,此外131户农场集资房户均未被排上分配表。而剩下房源总数达299套。也就是说,扣除计划安置而未被安置的143户,保障房知青家园小区竟吊诡地比计划建造数多出了156套!
至今,有关部门无法解释,当初经“反复细致调查摸底”的保障房项目为何多出那么多的房源!?
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农场乱象决不能再敷衍了
知情家园小区立项多年却仍未通过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项目审计,长期列在进度严重滞后的重大民生工程“黑名单”。当前,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农场乱象,政府部门决不能再敷衍了!
部分已入住知青家园小区的职工是可以接受落实产权后的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的安置房。同时,这部分职工普遍要求,政府应对他们提高安置补偿,取消不合理的装修收费等。
符合政策而未安置的12户职工要求之一,参照邻近的孝顺农场危旧房改造做法,依法依规对其安置。孝顺农场在上世纪60年代为石门农场下属单位,该农场执行农垦危改政策为职工建造排屋,与石门农场的安置小区知青家园有着天壤之别,分配不公有目共睹。
职工可接受的方案是多样的。他们表示,若有其他合法合理、协商一致的安置方案也可接受。职工代表提出:“最近,浙江省政府要求地方在农村危旧房问题攻坚战中采取‘一户一策’的办法,以最大诚意为民办好实事。就农场职工安置遗留问题,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也可参照上述最新政策,采取‘一户一策’予以妥善解决。”
农场干部职工一再要求,颐养别墅项目涉嫌违规问题必须有具体答复。因为农场境内违建别墅已经是“遍地开花”,发展环境被搞得乌烟瘴气。
2019年底,浙江省政府对金华市政府提出殷切期望:提升治理能效,提高小康成色。地方政府如何提升治理能效,提高小康成色,在石门农场乱象整治中可以得到充分检验。

(石门农场干部提供的近邻孝顺农场危旧房改造职工安置所建的排屋)

(石门农场职工小户型高层安置楼房)

(石门农场职工安置房的卧室狭小仅能铺下一张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