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说明”能向谁交代?_风闻
来者建强-仁者见智2020-08-09 14:50
前不久,受浙江省金华市经济开发区石门农场的广大干部职工委托,调查了石门农场境内关于违建别墅项目与9年不落实农场危旧房改造政策等开发乱象问题(详情见社区文章《大建别墅,危房不改,金华农场开发乱象亟待整治》),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日前,涉事有关单位“代表”政府部门作出“情况说明”。然而,该“情况说明”答非所问,对具体问题一概回避(如图)。这样的答复能够向党和政府做交代,还是能够向农场广大职工做交代?

诚然,过去多年来,就因为农场职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指出错误,但是基层部门一味敷衍,甚至不惜威吓与欺骗,双方沟通无果,矛盾如滚雪球般越积越重,同时新问题还不断涌现。
调查发现的农场乱象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2010年以来,原农业部等五部委和各省份先后出台了专项的农垦企业危旧房改造政策,及时将党和政府解困房的好政策及时覆盖到特殊群体——农场老职工、老知青。但因为种种原因,作为浙江省规模最大的国有农场——金华市石门农场一再延误并最终没有落实该项惠民政策。
2、2014年7月,金华市政府另行以棚户区改造政策为石门农场老职工、老知青拍板建设知青家园项目,导致老职工、知青在危旧房改造中可享受的经济适用房“突变”为棚户区改造的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的公租房。不仅如此,2018年底,知青家园落成。2019年初,面向职工分房。上百名职工曾联名反映,安置工作组在未公示房屋质量验收信息的情况下,强迫职工搬入。针对知青家园有没有进行房屋质量验收问题,“情况说明”一字未提。
随后,我就房屋质量验收一事当面询问市政府下派农场的工作组人员,得到的口头答复是“竣工时有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经入住职工多方寻找,终于在知青家园19号楼的隐蔽处发现这块所谓的“永久责任标牌”(如图)。职工们不解,上面所写工程名称怎么是“10#——20#”,而非知青家园?
市政府当年的决策文件里明明写着知青家园有20栋楼,为何只有11栋?设计使用年限为何是“50年”,而不是70年?同小区其他9栋楼为何没有“永久责任标牌”?
农场的老知青一见这块所谓“永久责任标牌”就连连摇头:“这牌子躲在这么隐蔽的地方,不提醒平时根本看不到。这哪里是房屋质量验收的证明,充其量是一块工程竣工标识牌。”

3、有关入住知青家园(准确地说是10#——20#楼)的职工家庭落实房屋产权证问题,自从2019年上半年安置工作组口头上说两年内落实,到2019年下半年口头说落实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和审批,再到2020年7月还是口头说正在“报批”。
尽管“报批”过程长似“马拉松”,但是该方案的酝酿产生和当初建房决策一模一样,没有与职工进行充分的协商讨论,方案中所涉敏感的住房价格和补缴税费等部分,据传还要补缴装修费用,如果职工拒绝接受不合理的费用,有关部门难道要再次强行落实吗,还是事情办不成再一次撂挑子不管?
4、职工反映,知青家园内建有两栋大户型住宅楼7#、8#楼,这是少数干部借安置之名谋私而建造的,而且单户实际可用面积不是政府公布的113平方米左右,而是120平方米以上。“情况说明”对此不予答复。
经当面询问,得到口头答复是原计划建110平方米户型131套,因是单数,需增建一套,实建132套,所以才有7#、8#两栋楼,这些大户型将要分给职工。
但是,职工们已经听腻了这样的谎言,他们无法认可。为多建1套而多建两栋40套,而其他90多套不独立成栋,而是分插在1#——6#楼的边套,这是为何?工作组根本就无法回答。

(知青家园7号楼局部外观)
5、据石门农场介绍,符合安置政策而未安置的老职工、老知青家庭还有12户。政府下派的安置工作组强行这些职工接受原先错误的建房和分配方案。当面询问,得到口头答复是,其他500多户职工都已接受,12户也要照此办理。
问题是,已入住的500多户职工并非自愿,受到各种不得已的原因困扰而暂时先搬为安,同时他们不仅自己提出维权诉求,也积极支持未搬迁的12户替全体职工维权。12户所提落实国家的有关农场危旧房改造安置政策,完全合法合规。
8月7日,我还替一位已入住知青家园的老职工当面问了工作组,“知青家园到底是依据什麽名目立项建设?”对方一位干部不假思索地答道:“危旧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两项政策的叠加。”
我再问,叠加政策如何体现惠民意图?对方一时语塞,然后辩称,当下不回答这个,他们现在只管分房。那么,这么重大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该由谁来答复呢?还是在农场职工安置房项目上弄虚作假而无法给出答复?!
6、地方在执行国家农垦危旧房改造政策时没有以群众满意为基本准绳,却又毫无顾忌地将农场土地纳入开发规划的沙盘中,并在农场大兴土木。石门农场开发建设的规划草案出台之前就已竣工的别墅项目——蓝镇颐养中心,该项目位于农场茶园,用地性质是农用地改建设用地的“二类居住用地”(不得建3层以下建筑)。如果该项目用地性质未变,显然不该建这个高为两层的、徽派仿古别墅项目,但为何就能建成了呢?上述“情况说明”未直接答复。

(蓝镇颐养中心别墅群)
7、蓝镇颐养中心项目于2018年3月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又于2018年7月下旬对3栋别墅的层高做了改动,层高分别由3.6米改为3.9米或4.2米。如果该颐养中心果真是政府部门公开所称的公益性养老院,为何开工建设半年后突然改层高,有何必要,供谁养老使用?“情况说明”未答复。
8、就算颐养中心别墅项目如说明的那样“合法合规”,根据项目规划总平面图,该项目总共38栋别墅。为何在38栋之外,建设方在较隐蔽的池塘边增建两栋临水别墅(如下图)?这两栋别墅作什麽用?上述“情况说明”均未给予令人信服的解释。

9、石门农场违建别墅问题,以及地方没有忠实执行农场危旧房改造政策而建的知青家园问题,涉及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派出机构——石门农场开发建设指挥部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均不直接受理信访,而是推给下属企业代理,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就石门农场的系列问题经久不化,让我深切地感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在此地俨然沦为了一句空话。事关群众利益的社会矛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根本原因不在于制度法规,而在于三个方面:一,个别地方政府为民办好事,却没有办好、办实;二、群众诉求沟通渠道不畅,社会纠错机制又失灵;三,地方政府个别部门、个别干部与群众沟通的方式不当。金华的一些干部不但不依照“群众的事与群众商量着办”的工作原则,为掩盖问题而不惜采取以权压人的作法,同时又以各种手段瞒骗上级,蒙混过关,矛盾因此不断在潜伏与激化状态循环、积累,其中的教训应引起各地政府的深思。
当前,浙江省正在全力推进建设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绝不会容许类似石门农场这些侵害民利的乱象问题再有任何的生存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