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机制也要合理运用_风闻
荷塘月色-2020-07-27 13:43
眼下,随着诚信社会的建立,征信系统正在发挥着一种约束和警诫作用。对于一些不讲诚信的行为,譬如乘车逃票、赖账不还、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等,一旦通过征信系统上了“黑名单”,将在乘车、坐飞机、消费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起到了一种警醒、警示作用。
然而,当下社会语境之下征信系统似乎存在着一种泛化倾向,被坊间形容为“征信系统是个筐,啥都可以往里装”,比如国家卫健委会同多部门近日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等提供优惠待遇。再比如,西安规定将违反规定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的个人不良行为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等。将无偿献血与个人征信相挂钩,就有些令人费解,甚至令人匪夷所思。
征信系统的泛化倾向应该予以正视。建立征信系统目的是让人们遵守公序良俗,是纠正人们不良行为的一种手段,但绝不能滥伤无辜。征信系统一旦泛化开来,啥都拿着征信系统说事,久而久之势必陷入一种人人自危的困局。在正常的道德范畴内不经意间就上了征信系统,放在谁身上都会不舒服。不能让泛化的征信系统成为另一种“道德绑架”的工具。
征信系统的建立须有边界意识,不能凡事都套用征信系统,凡事都拿征信系统说事,征信系统似乎成了化解社会道德不良行为的不二法器。这样做既有悖于法律,更不利于诚信社会的建立。征信系统只能对那些不守规矩的人来使用,不能让多数公民成为无端的受害者。滥用征信系统也是一种“病”,对这种泛化的征信行为必须进行“法律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