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本质就是求真!首次中国学者撤回Nature封面文章_风闻
推医汇-汇聚健康行业资讯,推动学术交流。2020-07-24 13:36
7月22日晚11点,一度引起学术轰动、由中美科学家合作完成的Nature封面论文“缅甸白垩纪蜂鸟大小的恐龙”正式撤稿。“最小恐龙”实为蜥蜴!

该文章自3月12日发表以来争议不断。先是刊出仅24小时后,国内多位学术同行联合发表质疑文章。紧接着,一些国际同行也纷纷指出其标本分析的缺陷。最终,5个月后,作者团队便发表撤稿声明。
发表论文时风光无限,撤销稿件时低调平淡。对于这样的学术现象,今年6月Nature还曾发文,指出撤稿声明透明度缺失问题。
撤稿非小事,应像对待论文发表一样严谨地对待撤稿!为此,记者复盘了该论文争议事件的过程及焦点问题。看似简单的“撤稿声明”背后,究竟回答了什么?又回避了什么?

事件回顾:
2020年3月12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副教授邢立达和中科院古脊椎所外籍研究员邹晶梅(Jingmai K. O’Connor)等发表Nature封面论文“缅甸琥珀中最小恐龙’’”;
2020年3月13日,中国学者在“返朴”公号上刊登质疑文章《琥珀中的“史上最小恐龙”,也许是史上最大乌龙》,指出该研究中的标本应是蜥蜴而不是恐龙/鸟;
2020年3月18日,中国学者向Nature提交质疑论文,并同时将其上传到预印本平台bioRxiv;
2020年5月23日,Nature编辑通知质疑论文的作者,表示原论文可能有问题,但目前不适合在Nature上发表质疑论文;
2020年5月29日,Nature编辑在原论文下增添了“Change history”条目,称正在调查此文,解决后会“采取相应的编辑行动”;
2020年6月14日,原论文作者将对质疑论文的回复发在预印本平台bioRxiv,认为“眼齿鸟”仍然是鸟;
2020年7月22日,原论文撤稿。
为什么撤稿?
论文作者团队在Nature的撤稿声明中说:
“为了预防不正确的(分类学)信息保留在文献记录中,作者们撤回本文。尽管Oculudentavis khaungraae的描述仍然是准确的,但是,一个新的、未发表的标本使我们对该标本(HPG-15-3)原定的系统发育位置产生了怀疑。”
对此,论文第一作者邢立达给出的中文撤稿说明有进一步解释。他表示:“学术问题有自己的规范和流程,建议有兴趣参与讨论的学者,按学术流程来讨论。”
单单就这份撤稿说明而言,仍存在不少漏洞。
乌普萨拉大学生物学系教授Per Erik Ahlberg曾在《中国科学报》的采访中,表示:
“眼齿鸟”是最小恐龙的假设就是错误的。我不同意通讯作者的说法,即需要颅后骨头来证明“眼齿鸟”不属于鸟类干群。事实恰恰相反:论文中的证据有力地证明它属于有鳞类,以至于反而需要一个明显具有鸟类特征的颅后骨来证明“眼齿鸟”是鸟类。
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消失的眶前孔和多出的侧生齿,这是典型的有鳞类生物的特征,不能通过保存不良等方式来解释。所有的恐龙和鸟类,无一例外,都有眶前孔,并且具有槽生齿。
撤稿消息确定后,《中国科学报》第一时间联系了论文第一作者邢立达。除中文撤稿说明外,他拒绝了采访,并表示如果有更多问题,请与通讯作者联系。
中国学者论文被国际期刊撤稿屡见不鲜
据中国科学信息技术研究所统计,2009年至2019年,中国学者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与此同时,中国学者论文被国际期刊撤稿的数量位居世界第一。
正是由于此类现象层出不穷。2月17日,国家科技部终于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的不良导向》的通知。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颜宁,曾经在微博中发表的言论:中国学术,长路漫漫,科学本质就是求真!这也是颜宁面对国内科研圈中嘲讽她,只会用冷冻电镜刷NS主刊论文的回击!

附《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





来源:生物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