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梟雄(6)-最後十年_风闻
蝦餃-狗眼看世界2020-07-23 02:00
揚名立萬
很多人發夢想成名,但成名之後付出的代價是什麼,他們從不考慮,因為在成名之前,他們根本不知道。
羅倫斯因為天生矮小,從少年開始就渴望出人頭地。他當時想成名的方法,也是非常傳統古老,當一個騎士。因為要當騎士,他開始涉獵十字軍東征的歷史文物,也開始阿拉伯之旅。一次旅行,改變他的一生,就是從此鍾情阿拉伯世界。這個鍾情,後來更發展到跟一個阿拉伯少年的戀情。因為這段戀情,他全情投入跟他可能沒有關係的阿拉伯人起義,推翻突厥人的鬥爭。
是他的才華,是他的創意,是他的領導,也許是他的激勵,他成功帶領阿拉伯人將突厥人趕出沙漠。他當時的動機,沒想到成名這回事。但他的成功,讓他成為當年全球最觸目人士之一。湯瑪斯通過電影這最新媒體推介,讓羅倫斯的名聲一夜之間暴漲。他開始的時候有點飄然,也利用這特殊聲望,爭取阿拉伯人的權益。
戰爭結束,他知道再也沒有機會回中東地區,為了回報阿拉伯人,也記錄當時的鬥爭場景,他寫了一本讓他更成名的書《智慧七柱》。這書出版之後就更不得了,因為他展露了很多人渴望的文武雙全才華。這本書,讀者可以用不同角度看:一本在沙漠地區的軍事教科書、歷史記載或一本純文學作品。一書三功能,非常難得。這書1926年出版,非常轟動,可以說是洛陽紙貴。
經過湯瑪斯的電影推介、他的新書暢銷,他想躲開世人的注意已經不可能。在羅倫斯的最後十年,他的生活狀態,我們可以用盛名所累來形容。
盛名所累
羅倫斯戰後想回復普通平民百姓的生活,但他的名氣讓他沒法自主。多年軍事活動,除了軍旅生涯,他想不到其他行當,於是他報名參加英國空軍。他也知道用羅倫斯的名字有問題,於是用假名John Hume Ross參軍。他喜歡空軍,因為空軍有他喜歡的速度。他一生的嗜好,就是追求速度,最後也因為速度結束了生命。
傳媒很快就查到他的身份。空軍為了避免麻煩與尷尬,他的空軍夢,就這樣結束。但他沒有放棄,繼續他的參軍夢,這回他用T.E. Shaw,對外簡寫是T.E.S.,他用Shaw這名字加入陸軍坦克部隊。但不久他就改投空軍,因為他還是喜歡速度。
為甚麼會用Shaw這個姓,歷史沒有交代,但我們可以猜。在他寫《智慧七柱》一書的時候,他將草稿寄給當時的大文豪蕭伯納及他的太太(George Bernhard & Charlotte Shaw)校對。他之後更跟蕭太太有非常密切的書信來往,討論文學與政治等話題。蕭太太比他大三十二歲,當他兒子一樣看待。在《智慧七柱》的序頁,他鄭重地感謝蕭氏伉儷幫忙,特別是書中的分號(;)處理。
他要躲避傳媒,除了隱姓埋名,更要歸隱田園。但傳媒的狗仔隊無處不在,他們甚至採用投石問路的方式來滋擾他。就是向他住的地方扔石頭,務求屋內的人跑出來看究竟,之後他們就找機會拍照或訪問。
為了躲開這些滋擾,他加入空軍並申請出調到印度工作。實際地方是卡拉奇(Karachi,今天的巴基斯坦),殖民地時代是英屬印度。英國傳媒知道他去了印度,且後期更調往靠近阿富汗邊境的Miramshah(今天屬於巴基斯坦)小鎮。好事的傳媒,開始對他造謠,說他是蘇聯的間諜。正在這個時候,阿富汗內部發生政治動亂,傳媒更大肆炒作,說羅倫斯在那裏搞事。英國外交部唯有即時將他調走,送他回國。
傳媒喜歡造謠,古今中外都一樣,不要說在今天的香港,在當時非常保守的英國也沒法避免。根據記錄,他當時在英屬印度空軍基地只是擔當一個普通的打字文員,管理倉庫。我們不可以想像,一個舉世知名的人、一個阿拉伯英雄、一個跟蕭伯納與邱吉爾有深交的人、一個曾經對英國有那麼大貢獻的人,竟然會在一個非常偏僻的地方當一個普通倉管員;但傳媒都不放過他。
他選擇在邊遠的巴基斯坦地區工作,因為他只想靜心地寫作與翻譯。他在巴基斯坦的時候翻譯希臘詩篇《Odyssey》(奧德賽)。此外,他在那個時候,寫了一本有關英國空軍的書,《The Mint》。在寫這書的過程中,他跟另外一位大文豪E.M. Forster有頻繁書信來往。Forster的代表作是《A Passage to India》(中譯:《印度之旅》),曾拍成電影。羅倫斯在巴基斯坦三年,除了寫書、翻譯,就是跟他的文壇朋友通信。
他回到英國,既不情願也無可奈何。在空軍的最後歲月中,他協助英軍研究高速快艇,應該是他後期參軍歲月中最寫意的日子。
奪命飛車
在1935年46歲的時候,他決定離開空軍,退役並退休。那個時候,歐洲風雲起,世界局勢變幻莫測,邱吉爾想找他出山加入國防部,也有不少人要求他當國際和平大使,他一一拒絕,他只想過寧靜的生活。
他一生經歷豐富、多姿多彩,曾經萬人敬仰,也曾給全國唾罵。很多英國人還不原諒他當年拒絕受勳一事,因為是對皇室的極大侮辱。傳媒不斷滋擾他,狗仔隊不斷追蹤他。唯一讓他忘記煩惱的事,就是他的摩托車。他很喜歡速度,通過高速他可以忘掉所有煩惱,通過高速他感覺自由。他家中有好幾輛摩托,其中有一輛是蕭伯納太太送給他的禮物。
在1935年5月13日,他騎著他的摩托往郵局寄信,也是他慣性的極度高速。在回家的途中,因為要閃避兩個騎單車的學生,他的摩托失控,他也因此昏迷了幾天。六天之後的5月19日,他告別這個紛亂的世界。當時沒有人會相信他是死於普通交通事故,很多人猜測他的死跟生前經歷有關。傳媒喜歡亂猜、喜歡造謠,到他死的時候也不放過他。
沙漠梟雄終於去,英國人悔恨也太遲,全國深切哀悼。在送殯的行列中,有各國大使,有阿拉伯世界的代表,有英皇的代表等,邱吉爾更親自送行。他對羅倫斯有很多精闢的評價,其中一句:he lives in history(他活在歷史中)。
曲終人散
羅倫斯離去,沙漠梟雄的故事也沒法再繼續。或者我們可以將鏡頭轉到他的戰友與故主-費薩爾。他比羅倫斯早離開這個世界。他於1933年去世,死因是心臟病發作,卻是一歷史謎團。他死在瑞士的首都伯爾尼(Berne),他當時是往瑞士做正常身體檢查。瑞士醫生說他健康狀況良好,他的私人護士說他有砒霜中毒跡象。死之前,他說有腹痛及胸口痛。死後不久,他的屍體被火化,沒法做驗屍報告確實死因。
費薩爾在伊拉克的王朝血脈,傳到他的孫兒-費薩爾三世就終止。因為伊拉克在1958年爆發政變,費薩爾三世及所有家人也在那次政變中被殺害。玩政治就要付代價,在中東地區的代價特別高。
費薩爾的血脈雖然斷,但哈希姆家族的血脈還繼續。今天約旦王,就是哈希姆家族的後人。不過他們不可能恢復祖先的神聖責任,沒法再當麥加的守護官了。
故事雖完,但餘波仍未了,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