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之问0_风闻
呆羊-羊儿躺在妈妈的怀里,听关在门外的风雨——郑玲2020-07-18 13:28
法理之问
1、法理,源于“走路之德”
法理是什么?法理是法条的道德根基(gzyz@语)。法条是法律的具体化。在中国的语境里,与法律等价的有政策。制定法律和政策的依据是法理,而法理来源于道德。
道德是什么?道是象形会意字,本义是人走在路上;引申义是万事万物的运行轨迹,即规律,比如天有天道,合乎自然规律,人有人道,合乎人性,合乎情理;德也是象形会意字,两个人,上方是一条道路,与下方的心隔一横,这一横是什么意思?有人认为是多余的,我认为这一横很重要,这一横是界线,是距离,是告诉人们走路要保持距离,心里要记住“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不妨碍别人;道与德合为道德,即走路之德。道德本义是走路的行为准则,引申义为社会各方面的行为准则,增加了广泛的社会内容,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可度,由社会成员约定俗成,自觉遵守。
当有人不遵守道德的时候,就需要国家立法,用法律去规范和矫正人的行为。而立法的原理,来自道德。时至今日,虽然有了法律,但道德仍然发挥一定作用。人们称法律为制度,称道德为辅助性制度,前者具有强制性,后者自觉遵守。法律没有规定的,道德不会遗漏,两者相辅相成。
2、法理,是规范的价值选择,其核心价值观是“不妨碍别人,不损害别人”。
法理,是一条法律规范的立法原理,是蕴含在该规范后面的价值选择(李三畏@语)。其核心价值观是“不妨碍别人,不损害别人”(呆羊@语)。
法理源于走路之德,走路之德是“不妨碍别人”。“不妨碍别人”引申义是“不损害别人”(“妨碍”这个词,本义是阻止,引申义是损害)。这个别人,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就是我们自己。不妨碍别人就是不妨碍自己;不损害别人,就是不损害自己。我们小的时候,家长教育我们走路要让人,不要拿别人的东西,不要打人骂人,不要大声吵闹妨碍别人。走路不让人就会成为车匪路霸;拿别人的东西就会成为小偷强盗;打人骂人就会侵犯别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城市的夜晚超过一定的时间,工地就不能施工,泥头车就不能驶过小区的马路,否则,噪音会妨碍居民的休息。所以,规范的价值选择,其核心就是“不妨碍别人,不损害别人”。“不妨碍别人,不损害别人”是做人的底线,是自由的底线,是权利的底线,是社会秩序的底线。妨碍了别人,损害了别人,就是犯罪。法条就是围绕“不妨碍别人,不损害别人”这一核心价值观展开,不妨碍别人是无罪的标准,损害别人是有罪的标准。
3、法理,价值平衡原则是“公开,平等,正义”
法理,是规范的价值选择,价值选择是根据社会的各方面需要做出的。“不妨碍别人,不损害别人”是社会一致的需要,除了一致的需要,还有不同的需要,有对多数人利益的照顾,有对少数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对社会不利者的倾斜,有对价值量大小的拿捏等。方方面面都要顾及,这就是价值选择过程中的价值平衡。要实现价值平衡,必须遵守几点原则,这几点原则就是“公开,平等,正义”。公开是面向全社会成员的政治(管理)操作程序,是一种程序正义,是选举、立法、司法必须遵守的。不公开就是“黑箱”作业,老百姓就会有意见,老百姓是有知情权的;平等是适用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分配的标准,是一种实质正义。实质正义只有在程序正义的条件下,才可能实现;正义是人类社会普遍认定的真、善、美价值观和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行为、制度等。
价值平衡原则,目标是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老百姓心中理想的社会形态,也是俗话说的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