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道路交通事故背后的警示_风闻
笔耕下的阳光-虔诚于信仰,亦是人生最终的风景2020-07-12 13:01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效益不断增长,从而带动了经济循环。近几年来,驾驶人数如雨后春笋——节节高。但车、路、环境等道路交通系统的要素尚未完善,协调不一,安全出行常识缺乏,法制观念淡薄,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交通事故猛如虎,一时的疏忽大意将会带来无可预料的后果——
河南省2012年8月31日8时48分,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郭世平驾驶号牌为豫M15260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核载29人,实载27人),沿连霍高速公路(G30)自西向东行驶至784公里加420米处河南三门峡境内,因遇大雨,车辆发生侧滑,翻至道路右侧沟中,造成大客车上8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15人受伤。
2017年8月10日,陕西安康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隧道口的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33余万元。
2019年12月1日晚,智利安托法加斯塔区塔尔塔尔市一辆双层巴士发生翻车事故,目前已造成17人死亡,其中15人在事故当场死亡,2人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4月13日上午6时20分许,福建省罗源县渡头村路段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运载着水泥管桩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长下坡路段,突发刹车失灵,车辆失控后偏离主车道,撞上了马路边的2栋民房。造成包括货车司机在内9人死亡,8人受伤。据了解,死者中还有一名9岁女童,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和还在坐月子的母亲。
……
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重来。出行谨慎驾驶,确保安全无误。因为交通事故不长眼,你凶她就险。
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保障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
驾驶员应牢记十不准:
第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准驾驶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第二、出车前做好充分车况检查,不准开带病车上路;
第三、行车4小时休息时长不得小于20分钟,不准疲劳驾驶;
第四、安全装载,不准超载超速;
第五、按指定车道行驶,不准浮躁开车;
第六、行车时跟车不准太近,预留充足制动距离;
第七、饮酒后不准驾驶机动车辆;
第八、不准不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
第九、不准带病驾车,有色盲,残疾人士需要经过审批才能驾驶;
第十、不准抢时间行车,文明礼让。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自我安全意识,杜绝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应视为一种责任——其责任犹如一座警钟,长鸣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