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晶举报为了什么?也谈社会心理_风闻
往来经济-自由撰稿人-2020-07-10 10:13
本文不打算单纯从道德方面批评苟晶,而是要分析为什么会出现举报所述的情况与事实会出现大的出入的问题。当然,苟晶确实存在夸大甚至撒谎的情况,谴责、批评、教育都是应该的。
关于苟晶的事情现在暂时告一段落,不知道将来会不会还有新的消息,不确定子弹是仍在飞还是落地了。根据目前的信息,可以对事情有一个盘点。今天分析苟晶举报为了什么?
是为了求名吗?举报确实让她为大众所知。但这个能提高她的社会地位吗?好像不能,出名是因为被顶替,不会让人们(主要是她周围的人)改变对她的能力、知识、品格、道德等方面的认识。
是为了求利吗?她从开始举报就没有公开自己所在的电商公司的名字,可以认为她没有通过举报获得利益的打算。把大众对她的同情和关注带来的流量通过某种方式变现也是可能的方法,但她好像也没有利用这种关注的意思。
不是求名与求利,那是为了复仇吗?仇恨似乎还没那么大,至少从表面看,被冒名的结果似乎没有那么坏,她以后的生活几乎没有受到大的影响;她现在的生活还不错,与真正被顶替而人生遭到改变的情况有很大区别。
不是求名与求利,也不是为了复仇,那么是一时冲动吗?冲动是有的,看她对公众质疑的回应,她的性格还是爱冲动的。那么,只是一时的冲动吗?山东发生的类似新闻确实能使她产生一时的冲动,并引发了举报的行为。但这个刺激能够影响到她,又是因为她内心有某种东西能够被激发。
1997年她自己放弃考试结果,班主任女儿冒用了她的名字,她是知道的,却又要依靠班主任办理下一年的学籍。自己被人冒犯了却又因要依赖别人的帮忙而不能发作,心里肯定是愤怒和压抑的。1998年的考试结果还是不理想,由于知道了对考试结果能够进行各种不合法的操作,心中肯定是存在疑虑和怀疑的,但对这种疑虑自己又无能力通过公开合法的办法解除,内心肯定会产生压抑和愤懑的情绪。几年后老师的女儿通过冒名还能到学校教书,而自己的部分经历却异常艰辛,不满甚至愤怒也是很正常的。因为妹妹还要在那所学校读书而感受到的潜在威胁也使不满和压抑长期得不到释放。
愤懑、疑虑和压抑在内心长期积累,就会形成了某种心理定势,这种心理定势会对过去的经历产生怀疑,引发愤怒的情绪,形成与事实不完全一致的认知,甚至这种认知还会自我强化:比如对1998年考试结果的认知与事实不符,对所读学校的认知与事实不符,对原班主任老师到浙江见她的认知也与事实不符。
在中国的县级以下的区域,尤其是中西部的县级以下区域,改革以后逐渐形成了广泛的家族熟人利益关系网,这张网没有正式的形式,却几乎无所不在,不通过正式的程序,却能影响甚至改变很多人的利益。在互联网广泛普及以前,被这张网侵犯的人大多数既无法反抗,也无从发泄,只能处于压抑和愤怒的状态,时间长了就会形成某种社会心理。苟晶长期处在这张网下,受到这张网的冒犯和威胁。
苟晶后来为什么又要举报了呢?一是她现在工作生活在浙江,处在那张网之外;二是互联网的发展使得诉求能够通过网络为全社会所知,既形成压力,又不怕威胁;三是山东的高考顶替新闻刺激到了她,她要利用这个机会解除长期的疑虑、愤懑、压抑形成的心理压力。
她举报中所提到的情况与事实有很大出入是怎么回事?是她在故意地撒谎吗?从上面的分析看不出她有这样的主观动机。更可信的是,疑虑和压抑造成的心理定势使她的认知与事实产生了不一致,或者说这样的心理定势使她无法正确地认识事实。这一点不难理解,长期接受宗教宣传的人会形成某种思维定势,产生与现实不符的认知,并坚持甚至传播这种认知。心理定势与思维定势是相通的。社会现实和社会观念都会影响、塑造社会心理。
大部分人都会有一定程度的心理定势和思维定势,但只要不是过于严重,仍然可以根据现实的变化调整自己的认知(只是可能有些滞后和迟钝),对个人和社会影响都不大。如果过于严重,认知就会严重偏离现实,如果进一步引发行为,就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也会遭到现实的反击。苟晶的情况就是明显的例子,她给众多网民带来严重的道德信任问题,也受到网民的严厉谴责和批评。
有人会质疑,陈春秀也被冒名顶替了,情况更严重,但她没有像苟晶一样胡言乱语。陈春秀与苟晶的情况是不同的,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了,但她自己当时不知道,后来也长期不知道,只是认为自己考得不好,因此她还没有感受到那种无法反抗、无处发泄的似乎无所不在的利益关系网造成的压抑、愤怒和无奈,也没有因这张网的存在而产生对考试结果的疑虑,因此她的心理基本还是正常的,没有苟晶存在的心理扭曲情况。可以说,虽然陈春秀在现实生活中比苟晶可能更艰辛一点,但她受到的心理折磨也比苟晶要少很多。
防止形成严重的心理定势,需要社会和个人两方面想办法:社会方面要公开公正,不要让一些潜在势力的潜规则控制一部分人的生活;具体来说,要扭转改革以来公权力在基层逐渐后退而被私人利益关系网替代或填补的趋势,要通过法制和透明的办法逐渐拆解私人利益关系网,打破其对基层社会的潜在控制。因此,现在的扫黑除恶是很必要的,但还不够,黑恶只是利益关系网的极端表现,需要解决的是这个网本身。
对个人来说,避免形成心理定势,需要主动融入社会,了解各方面的信息,头脑不能被某一方面或某一种倾向的信息所控制;更关键的是,要形成辩证思维的方法,从各种角度想问题,不被一种逻辑所控制。
最后再重申一次,本文绝不是苟晶辩解、开脱,只是想说明社会现实会影响、塑造社会心理,社会心理会影响社会行为这一规律。尽管心理定势是客观存在的,是有其客观根源的,但如果某种心理定势引发的行为违反了社会道德伦理,仍旧是要批评谴责的;如果引发的行为侵犯了别人的利益,构成了违法犯罪行为,也是要依法加以惩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