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离谱的事情是,这件事,居然没有“脱密期”_风闻
十劫问天君-2020-07-10 22:59
139期睡前消息看完的,过来围观。没看过的话。建议先看再来围观。139期睡前消息,提到了一件事情:部分官员离职后进入了企业成为高管。
对于部分官员离职成为私营企业高管这件事,某些角度来看有一点离谱之处:大型企业的高级技术岗位,员工离职会和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几年内不允许在同类企业担任职务,而敏感部门出来的更不用说了。即便是我们课题组,大老板也要求硕士毕业后不要做他相关的方向,唯独官员下海就没有这样的要求。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某版权局的官员离职后光速进入腾讯,很显然针对的是“版权”。凭什么,他们没有“脱密期”?更何况,他们除了专业技术知识,相比前面的员工还多了一个特性:特殊的社会关系。他们的社会关系很特殊,特殊到他们在不在,照样在某一方面能保有一定的影响力。对于某些私营企业,就是他们用于施加影响和规避“风险”的帮助。
这个问题,十分离谱。睡前消息引用的一篇文章的数据谈到在地级市级别企业的官司和地区依然有很大影响,而省级层面暂时还没有体现(大致的意思)。如果任由其泛滥,也许像是南山必胜客的就要改名广东必胜客了。我依然有充分的信心,相信他们不可能影响到某一批人。但是如果是自下而上呢?影响人大立法,这个事情早就持续了十几年乃至更多,对地方的影响,也达到了市厅级。这里的影响不代表积极影响,而是消极影响,像是版权法这样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至少对于某些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离职官员),是时候让选择市场的他们也按照市场的行业标准来:规避同业和脱密期。有版权局履历的别去文娱公司,有文广部门经历的别去游戏公司,体育部门的要规避体育用品公司,科技部工信部的避免科技公司(说明一下,以上的公司全部指代私营企业,国企不在讨论范围)。
督公的很多观点我是不认同的,但是这一期我是高度赞成的。地方政府对司法系统的影响是客观事实,中央直属的控制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限的。推动各地司法机关甚至是部分公安干警在人事、财务等方面减少甚至脱离地方政府的影响,在跨省追捕、南山必胜客等事件所暴露出的问题下,看起来是很有必要的。人大代表、离职官员也成为某些私企用来给国家政策“添料”的工具,乃至于有些人大代表自己就是大老板,这些问题我了解不多,就不谈了见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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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美国的“成功经验”,我认为这件事应该和等级有关系,倒是和脱密期关系不大。超过一定等级的,退休过去基本上都是利益交换,比如前美国将军现军火公司顾问。这些顾问最大的价值就是关联。所以应该是,超过一定等级,直接搞同业限制,绝对不允许从事相关业务。美国的“成功经验”在前,是最好的过河石头。
影响最大的因素其实应该是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的过度保护甚至是利益输送,个人认为应该保证地方司法部门直接对中央负责,地方政府对地方司法部门不应该有影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