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撞墙身亡,家属竟称:墙有责任!_风闻
心之龙城飞将-2020-07-09 23:17
来源:深圳晚报
2020-07-09 18:51
5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这个道理
连小孩子都懂!
然而
浙江一村民
酒驾撞墙致死
其家属不仅不引以为戒
竟然还把房主告了:
你们家的墙有责任!

7月8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的这起案件
就让网友们十分惊愕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一个雨夜说起
事发当晚
浙江一村民陈某与朋友外出聚餐
喝了不少酒
然后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
行至中途
不幸撞上了同村村民李某家外墙的花坛
头部又撞到了墙上
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
陈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
负事故全部责任
令人惊愕的是
陈某的家属认为
发生了事故,墙也有责任!

他们并不仅仅是这么想的
随后也付诸行动
将李某和为李某提供建房用地的村委会
一起告上了法庭
要求他们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如果说
李某当时正在建房
工地乱七八糟留下了隐患
陈某的家属追究其责任
还在情理之中
但据安吉法院法官实地调查获悉
李某家的房子早已建好
事发岔口下坡路路口宽约10米
平时村里人
开车出行均不受影响
撞墙身亡的陈某平时也从这里进出
对这堵墙非常熟悉
至于村委会,和这起事故也没有关系

网友说
@微风: 路也有问题,也可以起诉。酒也有问题,你也可以起诉!
@咖啡: 想钱想疯了?
@微笑面对你: 死者应该赔偿房主的墙壁沾染血腥的损失,我好好的家却有血腥味不能住人死者家属应该赔偿拆除的费用让我重新盖房。看谁以后还敢于滥用起诉的司法权益。
@互联网jk : 我打你,我可以告你长得丑了碍眼吗?

对此,近日
浙江湖州安吉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李某和村委会没有过错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陈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主审法官表示:
该案中,涉事建筑布局未影响正常通行,亦不存在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陈某酒后驾驶系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充分预见在雨夜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
陈某醉酒后仍选择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上的自甘风险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害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
李某及村委会并没有对陈某实施侵权行为
二者就房屋及花坛的建设行为
与陈某死亡的后果
不存在因果关系
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遂驳回陈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 | 深圳晚报综合(澎湃新闻、北京晚报、广东公共DV现场、网友评论)
编辑 | 郝露明
————————————————————
火气真大!男子闯红灯被民警拦下,竟然挥拳相向
来源:荔枝新闻
2020-07-09 15:20
7月2日上午8点左右,涉事男子吉某步行上班,途经城南街道天灵路和迎春南路口时,竟无视交通信号灯走上了非机动车道,并欲直接闯红灯到马路对面。正在现场执勤的警务人员阮西林见状,立即上前阻止并告知其违法行为。阮西林欲对其进行文明交通劝导教育时,吉某却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工作,并突然采用拳击的方式殴打了他。


见此情形,民警立即上前表明执法身份进行劝说工作,要求男子配合执勤执法。正在他控制现场时,吉某竟又使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将另外两名工作人员冯国卫和陆文慧打伤,期间还多次言语威胁和辱骂现场执法人员。
见吉某情绪激动、无法听从劝告,考虑到当时正是上班高峰期,为避免交通堵塞,民警立即将其带回南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经了解,几天前,吉某因闯红灯被警务人员多次劝导,制止违法行为,要求其遵守交通规则。但吉某根本没往心里去,反而记恨上了。当天在路口闯红灯时,当场被执勤辅警阮西林制止,吉某突然情绪失控殴打警务人员。
目前,吉某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我们倡导司机文明行车、礼让行人的同时,行人更应加强自身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仅影响了路面交通秩序,更对自身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同时,市民应全力配合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如对执法有异议,可想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千万不可再现场有过激和不理智行为。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通讯员/施洁心 陈晓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