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鄄城县委发文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_风闻
菏泽门户网-菏泽生活网官方账号-有态度|有深度|有情怀2020-07-07 18:11
近日,中共鄄城县委印发《中共鄄城县委转发落实<中共菏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深入推进法治菏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鄄发[2020]7号,以下简称《通知》),就贯彻落实《中共菏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法治菏泽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支持配合、加强自身建设等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开展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是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法治鄄城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全面落实好该实施意见。
《通知》强调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文件精神,按照市委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降标准,通过工作督察、专题调研、意见办理等方式,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配合,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接受法律监督的自觉性,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工作,不断优化履职环境。
《通知》要求
县检察院要切实发挥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做深未成年人检察,不断增强监督质效。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检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使检察人员真正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鄄城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