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冒顶:既然“盖子”已经揭开,还是尽快落实规则_风闻
戴上草帽不言肃-发展才是硬道理2020-07-07 21:24
山东省已经通报了三件高考冒名顶替案件的初步处理结果,其中济宁“苟晶案”的网络舆情之情节曲折和反转,实在是让网上落了一地“眼珠”和“下巴”。举报人的臆测和大嘴,不仅给了网友们一个“跌宕起伏”的一个故事空间,也把近二十年来“高考冒名顶替”的迷之案情,进一步撕开了一个口子。本人倒不想说苟晶客观上对“高考公平”的贡献云云,但,确实通过围绕该案的网络“舆论大战”发现了不少东西。
通过网络舆情,只要不傻(真傻和装傻),总能看出点东西。绝大部分网友认为苟晶消费他们的“正义感和同情心”,出于净化和诚信网络空间的考虑,非常义愤,纷纷指责,无可非议。但是,也可以看出来,还是有部分故意带偏节奏的,要把事情关注焦点转移到举报人的私德上来,淡化对相关案件本身性质和结果的关注,比如:陈春秀仅是“卑微”的提到了继续就读高校的要求,但涉及她的民事赔偿、国家赔偿是不是应该有?应该是多少?
再比如:大家发现苟晶复读后依然用应届生的身份参加考试,是否应该象山西“仝卓案”对她一样进行查处,一些网友是持积极赞成态度的,但是一些“有心者”,大家可以分析一下相关文章和跟帖,不管他们讨伐苟晶多激烈,就是不敢接这个“茬”。为什么呢?
这个“茬”太大,他们所有的表现就是压制别人提这个“茬”,他们在恐惧、谩骂,在阻碍、在逃避。
本人也不想提这个“茬”,毕竟有些是那些年代可以摆上桌面角落的“潜规则”,不料写了两篇文字、跟了几个贴,就被怼的不要不要的,差点成了“别有用心+沙雕”。同时,也考虑就这样下去,还有类似的社会不公落在子侄和后辈身上的时节,是否还有人敢说话呢!所以,就掲揭这个“茬”:
据统计,从****1985年到2005年,全国报名参加高考人数7490万人。当时也有零星的“冒顶”传闻和案件查处,但是有些还是愈演愈烈。那些年“冒顶”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根据本人和一教育界朋友粗略分析、归纳,主要有四种:
冒名顶替——这是最无良和恶劣的一种,类似于抢劫,这一类极少,可以按千人级计算;
买名顶替——买通考取了不能上(负担不起学费主要是90年代后)、不愿上(对学校不满意)考生的成绩,冒用身份升学,这一类较少,可以按万人级计算;
移民顶替——利用当时欠发达省份和边疆地区分数线较低的漏洞,买当地人户口(也有投亲靠友的)在当地考试升学,就是后来有名的“高考移民”,这一类较多,可以按十万计。
修改学籍——复读生该应届生学籍,享受加分政策,规避录取条件,当时有些中学追求升学率,就这样操作。那些年,复读生大约占高考人数的10%左右,就是小部分这样操作了,也是个庞大的群体,百万不止。
由此,可以想见那些“有心者”和水军背后的势力!这也是一个巨大的不安定因素,能够把网上炸翻,必须尽快消除隐患了!
客观讲,这些问题的发生有当时的社会原因,学生和家长是“受益者”,但不一定是最大的违规者,真正破坏社会公平的是那些出卖公权力换取人情和利益的“体制内人士”和“掮客”,必须揪出来予以惩处。而对已形成的“冒顶”人员这个庞大的“犯规”群体,也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就会影响社会安定,甚至这些人再被一些“有心人”盯上,进行威胁敲诈,搞出更恶劣的事情出来。必须出规则了!
发表一下不成熟、不全面的建议。必须通告要求相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交代问题,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冒名顶替——**取消学历、有公职者给与严重行政处分,免除负刑事责任但必须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
买名顶替——记入个人档案,根据毕业后表现确定是否保留学历,有公职者给与行政处分;
移民顶替——记入个人档案,设立欠发达地区教育补偿基金,缴纳规定罚款;
修改学籍——视升学时是否受益,受益者予以记入档案,其余不再追究。
国家的改革开放是步履褴褛、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步艰难而坚定地走过来的,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治理、法治建设、社会文明等等领域不断进步,相信党和国家能够带领人民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扫除一切历史和前进中的障碍。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在路上,那么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有保障。
对历史问题,还是推崇总设计师的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注:历年高考人数和录取率统计表(1977-2018)网上可查。1997年,考生278万人,录取100万人,录取率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