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苟晶事件”,兼论高考公平和撒谎_风闻
lion-2020-07-05 22:07
lion老师 趣品文化 今天
第一,邱老师作为为人师表者,为谋取私利而践踏高考制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对其实施依法惩处,理所应当。苟晶对其的举报,是该案得以大白于天下的前提,就此而论,苟晶有功。苟晶不必对邱老师有任何愧疚和自责。正所谓“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同理,“我爱我师,我更爱公平和正义”。
第二,苟晶为了使举报成功,或者为了收割流量——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和考量,而夸大其词,把自己包装成学霸和严重受害者,这都是一种不诚实的行为。不诚实的行为,即便是出于公平正义的目的,也是不应该和不被允许的。法庭上,任何证人在举证前,都有个默认或明示的前提:对举证的真实性负责,这个真实性,是应该包括不夸大也不缩小事实在内的。
第三,如地瓜熊老六所言:这件事情,严格的来说,是冒名,而不是顶替。苟晶和陈春秀,有非常大的区别!陈春秀,因为别人的顶替,改变了她的一生!而苟晶第一次高考,是自己主动放弃填报志愿,班主任女儿冒名上大学,并没有影响苟晶的人生,并且,苟晶第二年高考,还因为复读生造假成应届生,享受了加10分的好处,严格来说,苟晶是一名举报者,而不是一名受害者,而陈春秀是一名受害者。
第四.有些人认为苟晶不“夸大其词”,就无法把事儿闹大,就无法使违法乱纪的邱老师及其造假团伙受到惩罚,这是没有事实依据的猜想。事实上罗彩霞、陈春秀并未夸大其辞,其举报也被官方受理,正义得到了伸张。山东省还自查了240多人。以上足以证明苟晶实事求是的举报,其结果依然会得到公正的调查和处理。
第五,为了结果正义而置过程正义于不顾,甚至在过程中言过其实,开大其次,希望通过把事儿闹大而得到结果正义,这种思维要不得。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思维是一种歪理邪说,它是造成“医闹”、“学闹”、“上访闹”等各种闹闹现象的理论依据之一。你总不能被人偷了或骗了100元,为了坠回你的100元、并使小偷或骗子受到惩罚,而报案谎称被抢劫了一个亿吧。
当然,如实举报,借助媒体和舆论的力量维权或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不在此列。这是显而易见的。

第六,高考是中国目前最公平的制度设计之一,也是世界最公平的考试制度之一。但是,现行的高考,从1990年代末(大扩招前移几年就开始了),到大约3年前,是高考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各种违法乱纪的权力寻租现象屡被曝光,没被曝光的不知道有多少。还有一种腐败,其特征是借助合法合规的外衣而大行其道:中国人民大学的自主招生资格曾经被教育部停过一年。正是因为各种名堂的自招和高考加分项目太容易暗箱操作,极容易造成高考腐败,前几年教育部已经发文废止了绝大部分的加分项目,对自招考试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管控,加上现在移动网络和自媒体发达,舆论监督发挥了相当大的威力,情况好了许多。
而在国外比如美国,他们是通过立法,把中国反对的不公平和腐败合法化,从而“消除”了大量的腐败。比如现在美国加州正在通过立法,限制华裔子弟入读加州公立大学的比例。这一比例现在高达40%左右,但新的法律11月份被公投之后(加州议会已经投票通过),按照加州种族人口比例入学,华裔子弟入读加州公立大学的比例有可能下降到5%左右——这是华裔占加州总人口的比例。
此外,众所周知的,中国地产大亨潘石屹给哈佛和耶鲁捐款将近2亿,顺利把自己的儿子送入耶鲁大学——这在美国是合法的,压根儿不算任何腐败案件,不会有任何美国人提出异议。著名学者查建英曾说:她一对同学夫妇是耶鲁毕业,他们以是小布什的同学为耻辱,后者根本不是通过考试分数进的耶鲁,如果是中国的高考或高校教育和考评制度,小布什智商很低,不可能考上耶鲁,即使去读,也不可能正常毕业。
第七,最后说说撒谎。从心理学上说,撒谎是人类自我保护的本能,撒谎行为的本身说明撒谎者有了一定的、正确的是非观。人类或一个人要完全杜绝撒谎是非常困难的,几乎是不可能的。对于撒谎,我们应该认识到两点:第一,撒谎无论大小,都是谎言,都是错误的,都应该被批评和被指责(善意的谎言除外);第二,一个人因为撒谎而受到的批评指责和惩戒的程度,应该和谎言的大小及其严重程度相关联和相一致:既不能对小谎言充耳不闻,也不应当不顾大小而对撒谎行为给予上纲上线的批判和惩戒。
我在某学校教书的时候,一次自习课上,女班长,一个很漂亮的女生,违纪说小话,我走过去批评她,刚说一句,她没有任何思考、仅凭借本能予以否认:“我没说话!”我平静而严肃的当众给她说:
“请你不要插话,等我下边的话说完了你可以辩解。第一,你说话了,自习课说话不是一个很严重的错误,更不是罪孽,你应当承认,如果你不承认,我们可以去调看学校监控室的监控;也可以让你周边的同学不署名用笔还原真相,看你到底说小话没有,我相信你周边这几个同学是诚实而公正的,他们不会偏袒你也不会偏袒我。第二,你立马否认自己说小话,是撒谎,这个错误比说小话严重,因为涉及到一个人诚实的品行。当然,我相信你是出于本能在为自己辩解,说明你知道自习课说小话是不对的;这个撒谎的错误也不是大错误,我们很多人,包括我自己读书的时候,可能也对老师犯过类似的错误。”
我说完之后她低下了头,没有辩解。事情就此结束。
第八,综上,苟晶的“夸大其词”就是一次不算及其恶劣的撒谎,至少没有恶劣到违法乱纪的地步,但这是一种道德上的不诚实,则无可争议。而后续,苟晶与批评她的网友视频互怼,振振有词,似乎真理在握,自己“夸大其词”不是任何错误,网友没有因此而指责她的权力——这种态度和认知,比她这次的撒谎更可恶,它说明苟晶要么智商和认知逻辑有问题,要么是非观有问题,要么二者兼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