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物公有团体--我看《圣经》之二_风闻
虚酿斋传说-我的见解在百度找不到,找到也就是我的2020-07-02 15:09
一般阅读无须《圣经》在手,如有意深度阅读,本文提供新教经书页面。
1 当年的犹太人有共产主义信仰吗?如果没有这样的信仰,他们怎么会建立财物公用的社团?(徒4:32在137面)这是要冲破非常大的阻力才能办到的事。最初的信徒要分散自己家财,首先要争斗的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路12:49-53在86面,路14:26在88面)。当年彭湃就是从家里斗争开始,父母骂说前世造孽,分得家里自己的那一份财产分散了,田契当众烧了。冥冥之中他就是按耶稣教导富有青年分财产的做法(路18:18-30在92面)。
由此我们绝对有理由将耶稣预设为共产主义者来求证。
2 捋顺上段逻辑,依据《使徒行传》中有建立财物公用的记述。财物公有这种财物与人的社会关系,可是一个社会的顶层设计,是对意识形态的打破重新构建,而且推广的目标范围也不仅仅是犹太人居住地,这可不是小事!作为既得利益的原有社会高层及其体制也必然是反对,用武力反对,也就必然会有武力准备(路22:36在99面,卖衣买刀)。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的最后一段“为达到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那么,作为耶稣的门徒们,(路16:13在90面)玛门与信仰二选一为原则召的门徒们,他们建立财物公有社会不可能想象只靠语言宣讲就建成。难道武力的事耶稣就仅仅片言只字?这点将在后面详说。
2 建立财物公有社会所必要的“武力”,与耶稣所提到的“武力”两者虽然是不同章节,应该可以联系为共同一个目的,因为门徒所为肯定可以视作耶稣指引。4 如上论述应该是公允的,具合理性。那么认定,耶稣就是教导门徒干革命的,是一次共产主义的革命。
5 以上由假设而认定,没有枪杆子是不可能革命的。能否拿出论据为之辩护,这一段我要推理论证出招兵的内容来。看我论证是否符合逻辑。
6 耶稣明明白白说“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太10:34在12面),动刀兵就是武力。就以此为论点(此经文同时也应该是论据),下面从先知书开始。7 先从福音前的“丈夫”一词说起,在我眼里,这词福音前有三种用法:一是夫妻关系中的男人;二是虔诚信仰对象耶和华(耶31:32在773面);三是民众和城域的领导人,类似“第二”,但却可以是具体的某一个人。这里所说的“丈夫”是第三种用法,也即:“民众和城域的领导人”,暗含着被领导民众就是“妻子”。原文“我们都当刚强,为本国的民和神的城邑作大丈夫”出自(代上19:13在400面,在撒下3:38在293面,撒下10:12在298面,撒上4:9在261面,王上2:2在320面,赛46:8在708面等),这“丈夫”就是将从平民中站出来做领导人的。8 尽管“丈夫”的用法有点“玄妙”,但以上三点是可以确定的。9 那么,在“丈夫”这一比喻下延伸出“新郎”、“婚宴”的比喻来。标志性文章是出自被称作”两约之间”的《多卑亚传》,这种”比喻的延伸”应该不是我的发现吧?应该是符合逻辑的。10 解释一下这比喻的延伸,”新郎”是时点性或时期性概念,是未婚男子成为“丈夫”在“婚宴”时的谓称。这世俗角色应该是容易理解的,逻辑应该被认可。套用到前面所说的“丈夫”的第三种用法,一个普通民众成为领导人的过程就是“婚宴”中“新郎”角色。仔细领悟《约珥书》2:15-16(在893面)里,走出洞房或许就是成为“丈夫”的标志,此处也有召集民众的文字,并聚集妇孺,聚集妇孺就相当于分出能打仗的人,新郎走出洞房就相当于选出领导人,而吹角就是战争的文字符号。11 能否成为“丈夫”,即能否成为领导人,“婚宴”的圆满举办就是关键。能否成为令人骄傲的“丈夫”又是很难的事,常有“丈夫”年幼夭折。比如《多卑亚传》里的七个新郎就是在婚礼期去世。12 再于经中攫取些丰富相关内涵,在约珥1:8(在891面)处,“我的民哪,你当哀号,像处女腰束麻布,为幼年的丈夫哀号”。理解“幼年的丈夫”是夭折了才会哀号。13 综合以上有关“丈夫”、“新郎”、“婚宴”在新约之前的词汇得出一个语境:犹太人文化里有一个民族独立的意愿,经文号召族人起来争当城和民的“丈夫”反抗罗马帝国,“新郎”却在"婚宴”时期身死,即是刚举行聚会号召起义时就给镇压了,于至首领(即新郎)死了,或者起义刚有起色,旋即给镇压(即夭折)。14 上述时局在新约时期犹太文人约瑟夫的著作《犹太古史》最后一章中能看到影子。当时历史状况世人普遍认可。而当时的起义领袖在文人的笔下就是“新郎”、“丈夫”。中国的说法就是“国乱思良将”。15 如上历史语境到了新约时期,正因为起义之难,酝酿要充足,考虑时机是否成熟。耶稣常有时机方面的教导,比如路14:28-30(在88面)建房比喻;比如约7:6(在112面)所说的时候未到,自称不似他的兄弟随时方便;又比如约4:23(在108面)处说候到了,这时,时机成熟。经文显得捏拿尽在掌握,何时合适,何时不合适。各处经文均可理解涉及起义时机,此处不予展开解释,只拿来提显有预谋、有计划。16 有了上一段的铺垫,来看看“十个女童的比喻”,太25:1-13(在32面),这是时候未到宣扬要准备的经文,其中的“新郎”到来的时间称说不知道,说不定什么时候突然到来,而起义的时间恰恰是绝对不宜作宣传的,唯有做好准备的,到时才能成为参加的人,号召犹太人随时做好准备,就是暴动前的宣传。17 “新郎”来了,就是有人揭竿而起的时候,就是“婚宴”时候了,请客赴宴。在太:22:1-14(在27面)、路14:15-24(在88面),看这两处的经文,被请而不来的也就罢了,但去请人参加“婚宴”仆人竟然会被人杀吗?会的,因为在杀仆人的人看来这招兵当然是造反,反对招兵的就是对立阵营,于是,王就发兵杀过去(也只有对立阵营,而且是团体性力量才会动用兵队)。“婚宴”还要强制不想来的人参加,来了“不穿礼服”即是不守军规,会丢到黑暗处哭泣,这点是强制招兵特性,聚合后就是军队,也一定讲军规,不严格是不行的。也只有军队才有这样严格的纪律。
18 文中有一口同声拿着理由推辞,似乎理直气壮,其中理由是我买了田,我了娶妻。是申命记(申20:5-8在185面)里可以不参战条例,无非一己私欲,于是演化成各种私欲理由来推辞,做买卖,买了牛,要种田的都推辞,将一律强制加入。另外,胆怯的此处没有提及,这种胆怯的在先知中里称做吃草的(赛65:25),在新约罗14:1-6称作软弱的只吃蔬菜的,要接纳他,被允许不参加战斗,士7:3有实例。
19 这不是只有起义招兵才有的情形吗?要不,什么事情是恰好如此这般的?特别是请辞理由与《申命记》的战争条例相连的时候,是不是有点昭然若揭的感觉?要不怎么会拿不参战理由请辞吃一顿喜宴?20 因此,综合以上各段,我对(太22:1-14、路14:15-24)“喜宴的比喻”的解释就是:当起义行动时,先是派人号召加入,反对号召且有能力反对、敢于出手反对的就是敌人,将派兵攻打,而其他不听号召但没有能力反对的任何人,一律都将强制加入,以军纪训令,严惩不遵守的。
21 上一段的经文的解释,在放下有神信仰,撇开原有主流解释方向时,您觉得这结论有道理吗?与主流的解经比较谁更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