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长期的机遇——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_风闻
一麾-读书与思考,关注公众号「一麾」。2020-06-24 07:05

6月伊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出炉,是个振奋人心的大消息!
之所以说是“大消息”,一是规格大,二是影响广,三是持续久。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是,“零关税”。
“零关税”作为海南自贸港的基本特征,
进口征税目录外的货物进入自由贸易港免征进口关税。货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这意味着海南全岛成为了我国最大的保税区。
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加工增值超过30%,即可以免征进口关税;降税,意味着价格竞争力的提高,这将极大促进海南岛加工制造业发展。
二是,“非禁即入”。
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投资方面严格落实“非禁即入”。
负面清单外,服务与贸易不受限,投资也不受限。无需审批,市场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三是,“自由”。
贸易港内企业自由生产经营;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
自由,是自贸港的特征,相信自贸港未来将越来越自由,最大限度发挥市场和企业家的效用。
四是,“平等”。
政府采购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推动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国外知名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开放的终极,就是平等。
自贸港是改革开放的前站——内资、外资平等;国企、民企平等;人、人平等。理想状态就是,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五是,吸引人才。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人才,也喜“财”。降低个人所得税,对于吸引人才加入自贸港建设将有极大的助力。
最后,笔者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改革力度够大,若贯彻执行得好,海南自贸港将会是一个长期的机会,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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