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聯合聲明》已完成歷史任務_风闻
灵子-讲真港真,新手上路,请各路同行先进多多包涵!2020-06-24 16:10
作者 靈子
在全國人大通過「港區國安法」立法授權後,英國、美國、澳洲和加拿大發表聯合聲明,稱對人大推動「港區國安法」立法深感憂慮,又批評國安法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賦予香港的高度自治權。其後,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宣稱,若中國政府拒絕給予香港人民承諾的自由,是違背與英國簽署的協議承諾。英國外相藍韜文亦稱,北京要尊重香港的自治及尊重自己對國際的義務,而英國駐華使館也在微信公眾號刊文,稱《中英聯合聲明》至今仍然有效,協議明確香港的高度自治權,除了外交與防禦等事項,香港享有的權利自由50年不變。
那麼美英等國念茲在茲的《中英聯合聲明》究竟為何物呢?若像筆者般曾親身見證過中英談判及《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全過程的人就會知道,該聲明只是中英之間關於中國收回香港,以及有關過渡時期安排的文件。當中的規定隨著香港回歸以及各項後續工作的完成,都已經履行完畢,即《中英聯合聲明》已完成了其歷史任務。美英等國到此刻仍執著於一份已經完成歷史使命的聲明,不僅反映出西方國家的固化思維,亦反映出其仍沉溺在殖民主義的優越感之中。
事實上,在2017年中國外交部已就《中英聯合聲明》作出過回應。當時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指出,《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對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管理也不具備任何約束力。香港已回歸20週年,而且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希望有關人士認清現實。
其實,《中英聯合聲明》只是一份「聲明」(Declaration),而不是一份「條約」(Treaty),不具備任何法律上的約束力,其主要的功能在於讓中英表明和闡述自己的立場,以免發生誤會及維護自己的國際聲譽。若細看聲明便能發現,其中第一條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指出收回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以下稱香港)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第二條為英國政府的聲明,指英國政府將於1997年7月1日把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後的第三條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而第四至六條,雖是中美雙方的聯合聲明,但只涉及到過渡期的具體安排,沒有涉及主權與管治問題。
由此可知,當香港在1997年7月1日回歸祖國後,中英雙方的責任也因交接過渡期的結束而完結,其情況與完成合約或租約一樣,因此《中英聯合聲明》正如外交部所指般已經成了一份歷史文件。若美英澳加等國的政客仍欲借一份已完成歷史任務的聲明對中國內政指指點點,筆者想勸這些人認真看看《中英聯合聲明》中的條文,以免曝露了自己的見識之淺陋,貽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