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不过开了个车门,竟害了一条命!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刑_风闻
心之龙城飞将-2020-06-23 21:46
来源:广州日报
2020-06-23 17:34
停好车,侧着身子去副驾驶座位上拿包,左手已经开始往外推车门。
你是不是也会这样?
杭州男子邓某就因这一动作酿成大祸,杭州西湖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邓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刚刚作出判决。
作为一个老司机,应该都知道,路边停车,下车前应该有的三个步骤:一是看反光镜,看后面有没有车辆和行人;二是慢慢把车门打开一条缝,再观察下后面有没有辆和行人;三是如果都确认没有车辆和行人,再开门下车。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这应该是一个标准的连环动作,这也是一个确保安全的动作。
可是,驾驶员邓某那天疏忽了。
去年12月20日12时左右,邓某开着汽车,沿钱塘江堤回家。到了家附近,将车靠边停好。
车停好后,他没有立即下车,在车里整理了手提包,然后看了一眼左侧反光镜,没有发现车后有车辆和行人,于是转过头去拿副驾驶座位上的手提包,同时左手去开左前门准备下车,当门刚开一点点时,回头看见车旁边骑过来一辆电动自行车,没反应过来,电动车驾驶员就撞到了开的车门上……
一声很响的撞击声后,电动车驾驶员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骑电动车的是一个中年男子,出事后头上流血,当场没了意识,最终因为严重颅脑损伤,没有抢救过来。
交警认定汽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员不负责任。
因为,事发地在钱塘江堤,不属于道路,因此,邓某不涉及交通肇事罪,但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事故发生后,邓某支付了部分医药费。但因赔偿问题与被害方一直没有达成和解。
案件移送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审查了案件,了解到还没有达成和解,就及时和当地的司法部门联系,本着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联合展开调解工作。通过走访了解诉求,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经多方工作,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邓某及时支付了赔偿款项等17万,被害人家属出具了书面的谅解书。
西湖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邓某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
日前,法院作出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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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而不是交通肇事
一般印象中,开车发生事故,定交通肇事罪,那么本案中,同样是开车发生事故,为什么没有定交通肇事罪,而是定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区别就在于事故是否发生在道路上。
何为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作了说明:“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都非法律意义上的“道路”。
本案中的,钱塘江江堤为禁止车辆(防汛车除外)通行路段,属非公共道路。在非公共道路上发生事故致人死亡,则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属于“过失致人死亡”,一般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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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摆拍“开车喝啤酒”视频上网恶搞,司机、拍摄者均被行拘
来源:澎湃新闻
2020-06-23 12:50
一段“边开车边喝啤酒”的视频近日在网络热传,6月23日上午,澎湃新闻广东江门交警工作人员处获悉,视频的拍摄者梁某、当时的司机黄某均已被行政拘留。梁某、黄某交待称,当时只是摆拍,没有真的喝下去。

梁某发布的朋友圈。江门交警 供图相关视频显示,在一段旧城区的老街上,一辆小轿车在行驶,而男性驾驶员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拿着啤酒瓶准备喝酒。该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有网友反映称,该事件发生在广东江门。
江门交警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段视频在网络热传,有较大负面效应,造成不良的影响。看到视频后,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蓬江分局迅速行动,先于6月18日将拍摄和发布视频的梁某抓获。
梁某交代称,视频其实是虚假的,当时他乘坐黄某的车,出于炫耀和恶搞的心理,提议拍摄一个边开车边喝酒的视频,黄某欣然配合,拿起车上的一瓶啤酒边喝边开车,但其实当时没有真正的喝下去,而在摆拍、台词的配合下,视频给人边开车边喝酒“很厉害”的感觉,却没想到视频发出去后引发这么大的影响。

开车的黄某某已被拘留。江门交警 供图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仓后派出所经过调查,认定梁某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目前,梁某已被送入拘留所执行12天的拘留。
经过蓬江交警强制传唤,开车的黄某于6月22日到案后。据黄某交代,拍视频的起因是贪好玩,其实没有真正的喝酒,只是摆拍,但没想到被梁某发布到网络,引发这么大的负面影响。
经调查,当时开车的黄某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另外,黄某边开车边摆拍,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最终,黄某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