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赢了!_风闻
张晓玲律师-2020-06-22 21:03
以下文章来源于宾曰语云(ID:Lzkj328) ,作者宾曰语云

钱真的是个好东西。有钱你可以请最贵的律师,撕最大的口子,拥有最没有底线的“跪族”。
去年被媒体痛斥为“衣冠禽兽”的亿万富翁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判了。上海市普陀区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评议,于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王振华赢了!
判后有专家背书,说这个判决没什么问题。理由是,根据《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的,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则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背书的专家认为,三人以上才会被认定为聚众,王振华和周某很难被认定为“聚众”猥亵儿童。此外,案发于酒店,很难被认定为“公共场所当众”犯罪。

这显然是对法律的歪解。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原文是这样规定的:“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里的“依照”,是在量刑时依照“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也就是说,只要是猥亵儿童,就依照“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并非构成猥亵儿童的必要条件,而是“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加重情节。
既然能被称为法律人士,想必是懂点法的,不知公然把刑法歪解成“猥亵儿童的,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是无知还是明知,是蠢还是坏。
显然,“有法律人士”把公众当傻子了。
“衣冠禽兽董事长”犯事以来,各种诡异现象就没有停止过。
去年7月3日下午A股收盘后,《新民晚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新城控股公司董事长王某因猥亵9岁女童在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消息迅速发酵,多家媒体纷纷转载,但《新民晚报》的公号文章在达到10万+之后“被发布者删除”了,与删除文章有关的那位陆处长因为一波“神操作”被网友骂了个dog血喷头。


诡异的是,有人将此事称为“不良言论”,“恶意舆情”,要求对“今天所有有关新城控股的不良言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发、评论。集团已经检测到这一恶意舆情,目前正积极处理。作为一家十强双上市房企一员,理应有一定的政治敏感度和觉悟”。

从陆处长的“撤稿”令到公司艾特所有人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发、评论”,这一波配合打的是不是很诡异?
直到7月3日21:00,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官方微博才发布“警情通报”:

2019年6月30日22时许,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上海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相关工作。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
21:47,人民日报官微发表人民微评,三问涉嫌猥亵女童事件:
嫌犯王某某已被刑拘,仍有太多问号需拉直。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案件尚在调查,真相不会流浪太久。守卫儿童权益安全,不容丝毫妥协和打折。让司法正义昭告天下: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
事发地上海媒体撤稿之后,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央媒火力全开:
7月3日23:22,人民日报再发评论:
任何身份都不是犯罪挡箭牌,任何人都没有法外之权。是否为惯犯,是否存在产业链,均要彻查!
7月3日23:33,新华网发表新华微评:

王某某为知名企业家。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却将罪恶之手伸向柔弱的孩子,对这种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公众向来深恶痛绝。根据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相关意见: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无论他是什么身份,也不管他有多少资产,必须依法严惩、决不手软!
媒体曝光“衣冠禽兽董事长”恶行后,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新媒体品牌栏目《侠客岛》通过官博怒斥:知道什么叫衣冠禽兽了。

7月4日、7月5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连续两天发文发文痛斥:
王某某,你好大的胆!保护幼小甚至都算不上“美德”,而是本能,不仅是人类,就算豺狼虎豹也概不能外。把孩子当做玩物行下流龌龊之事,违天理人伦,说一句禽兽不如,不过是陈述事实。任谁都知道猥亵儿童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这严惩的来源,正是因为这种行为不仅伤害孩子,更挑战整个社会的伦理底线。
一个企业老总、慈善大亨、全国劳动模范,却把孩子当做玩物行下流龌龊之事。天底下哪儿都有这些人性泯灭的邪恶之徒,他们不是我们的同类!这些人渣的存在,使每个普通人的生命都处于不安全之中。
在王振华的老家常州,一位出租司机说:“如果做这种事,我们老百姓讲,叫猪狗不如啊。”
直到7月5日下午,新城控股在公司网站头条位置姗姗来迟地发表公开信,向社会各界深切致歉。
公开信连续用了四个排比“深感歉意与不安”。对“衣冠禽兽董事长”只是“深感惶恐、震惊与不安”,并没有一个字的愤怒与谴责。

公开信说:对于新城来说,2019年7月3日,无疑是一场风暴。作为一家公众公司,首先对这场风暴中所触及的受害人、受害家庭蒙受的巨大痛苦,深感歉意与不安;对由此所引发的恶劣公共舆论影响,深感歉意与不安;对由此引发的众多新城业主与新城人的担忧与顾虑,深感歉意与不安;对由此带来的市场影响,深感歉意与不安;对于这场风暴的引发者居然是企业的创始人,深感惶恐、震惊与不安。
虽然已不是新城控股的董事长,但王振华仍然是新城控股背后真正的老板。通过海外公司,王振华实际持有新城控股67.17%的股份,按照今天(6月17日最新股价计算价值为488亿元。今年,新城控股将现金分红38.34亿元,王振华将分到其中的25.7亿元。

王振华的判决,被资本市场解读为利好。判决结果公布后,新城控股的股价从31.30元直线拉升到32.78元,最高涨幅3.73%,最终收在32.23元,涨了1.9%,总市值727亿元。
王振华赢了。
来源:宾曰语云(ID:Lzkj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