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蛳将成国家重点保护对象 这粉以后还能嗦吗?_风闻
高老庄朱刚烈-“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2020-06-21 16:51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螺蛳或将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少网友开始方了……

6月1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农业农村部共同形成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后文简称《名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腹足纲田螺科首次登榜,东北田螺和螺蛳拟新增为二级保护动物。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
螺蛳粉以后是不能吃了吗?
大家平常接触的螺蛳粉,其中的“螺蛳”都被熬制成了汤包,在不少产品里面,你是直接吃不到螺肉的。

(图源电商平台,下同)
不管你吃的“螺蛳肉”是“水货(汤包)”,还是“干货(肉块)”,其螺肉种类和来源都很重要:

(注:“品种”不是分类学单元,只是生活中的口语化表述)
据笔者走访及综合《中国环境报》6月21日的报道,螺蛳粉使用的大多是石螺,是不同的物种,可以吃。但是如果猎奇食客要捕捞野生螺蛳吃,不仅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还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据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只有在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才能申请猎捕。
如果螺蛳最终成为二级保护动物,那么捕捞野生螺蛳吃的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
据了解,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名录》是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实施以来,两部门首次对《名录》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通知中的《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显示,《名录》的修订,坚持濒危性、珍贵性、相似性、预防性、兼容性、关注度六大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濒危性原则,本次调整拟将备受关注的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物种。另据新华社6月5日报道,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一级。这在本次公开的《名录》中亦有体现。
《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了解,《名录》只列明在我国境内自然分布或有自然分布记录且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物,不包括原产于境外的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