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安宁区拆迁故意使用废止的文件给农民补偿_风闻
民情民意-朱以山的空间, 电话185154948182020-06-18 18:09
甘肃兰州:安宁区拆迁故意使用废止的文件给农民补偿
——丝绸之路上,拆迁指挥部建违章建筑拆除合法建筑

民意网站长朱以山和柴世芳在柴世芳的家门口
关键词:
甘肃 兰州 安宁区 孔家崖 拆迁 柴世芳 定价目录 作废的文件 过低的标准
正文:
刚刚进入2020年,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孔家崖村的村民柴世芳通过互联网联系到了笔者。
柴世芳向笔者反映了自己家的房屋即将被征收的相关问题。
安宁区地处兰州市近郊,黄河北岸,是丝绸之路古道上一颗璀璨明珠。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土地肥沃,盛产蜜桃,是中国闻名的四大蜜桃生产基地,素有“十里桃乡”之美誉。
柴世芳的家就住在这里的孔家崖街道孔家崖村。
疫情刚刚稳定,笔者就立即赶往兰州进行调查。

一,村民们没有看到拆迁公告。
柴世芳一家,从祖辈开始就居住在现在的地方,现在,他们家房屋所在的位置,已经被征收为国有,并已经开始了拆迁。但是,笔者在这里的两天时间,接触了柴世芳等六七个人,他们均反映,从来没有看到过拆迁公告张贴,更没有见到过相关文件,只见到了一张2017年4月27日的《孔家崖街道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宣传单》。
当地居民搜索了互联网,也没有看到拆迁公告和相关的文件。
不知道当地政府为何不把拆迁公告和相关的文件公之于众?
柴世芳最近已经向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提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拆迁补偿执行的是十年前的标准,遭到了抵制。
《孔家崖街道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宣传单》送到了在拆迁范围内的几乎所有的居民,宣传单明确表示,拆迁补偿按照2010年4月19日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发布2010年兰州市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兰价房地发【2010】80号)规定:砖混一级1178元/m²,二级1097元/m²,三级880元/m²。
可是,附近小区的楼房销售价格却在每平方米一万四五千元,就连小产权的房屋,销售价格还在七八千元以上。
孔家崖街道办事处的拆迁行为,理所应当地遭到了当地村民的强烈抵制。
三、拆迁指挥部建造违章建筑负责拆迁工作。
在拆迁现场,有关部门修建了“孔家崖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指挥部”,专门负责拆迁工作。当地村民反映,指挥部建造的房屋,根本就没有经过任何审批。“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在兰州安宁区表现的就是这样突出和明显。
他们采取暗箱操作的方式,一户一户地动员和做工作,谈妥一户,拆掉一户,对于那些明白一定法律法规常识的人家,不管他们提出什么意见,根本不予理睬。
拆迁进行了一二年,弄得小区一片狼藉,弄得本来租住和在这里做生意的业户,纷纷逃离。柴世芳等居民,不但没有了一点维持生活的房租收入,还被弄得人心惶惶。
有一条标语很是醒目:“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聚众滋事的黑恶势力”。让人们看了,仿佛是一种被嘲弄的感觉。
四、拆迁公告应该贴到哪里?
笔者从兰州离开之后的好几天,才看到一份《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2016)18号,发布公告的时间是2016年11月11日。拆迁期限是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17日。这份公告还是柴世芳从别人的手里得到的照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当地居民没有看到征求意见的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法律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有人质疑拆迁公告问题,拆迁指挥部的有关人士称:已经在街道办事处张贴。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七条规定: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别说公告45天,村民们一天也没有看到。
可见,只在孔家崖街道办事处张贴公告违反了上述规定。
你们把拆迁公告张贴到孔家崖街道办事处,大家肯定认为你们要拆迁孔家崖办事处,你们如果把拆迁公告贴到天安门,一定会有人你们要拆迁天安门。应该是这个样子吧?
五、被颠倒了的征收和拆迁程序。
2020年5月6日,甘肃容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张贴了《孔家崖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但是,这个评估公示并没有说明受哪一个行政机关委托进行评估,恐怕不应该是公益和免费的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柴世芳他们所在的这片土地的征收是在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17日之间,三年半之后的今天,有关部门才想到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你们早干什么去了呢?
由此可见,安宁区的拆迁行为,不但没有依法张贴拆迁公告,拆迁程序前后颠倒,已经是在违法拆迁。
六、征收所依据的文件无效,且被明令废止。
《孔家崖街道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宣传单》的主要安置补偿依据是2010年4月19日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发布2010年兰州市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
通知规定,砖混一级1178元/m²,二级1097元/m²,三级880元/m²。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规定: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
多年来的《甘肃省定价目录》,均没有收录房屋重置价格和房屋安置价格。
2019年8月6日,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才制发了兰建字(2019)123号《关于房屋重置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废止了早就应该废止的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发布2010年兰州市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无权制定房屋重置价格。
其次,房屋重置价格和房屋安置价格不是国家定价,也不是国家指导价,而是市场调节价,就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根据市场行情商定价格。
笔者看到一份《兰州市2016年度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西固区第4批用地项目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方案规定:“集体土地上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的,现有住宅房屋面积按每平方米3600元进行货币补偿。”
尽管西固区的这一方案仍然存在不当之处,但是,至少,人家制定的货币补偿价格,更接近市场价格一些,比安宁区的1178元要高出三倍还要多!安宁区少给百姓的这些钱,都哪里去了?谁给截留了?
七、怎么保证村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
“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06〕29号文件的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2010年国土资源部就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动态管理,每两至三年调整一次,并规定将补偿安置费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
现在,安宁区执行的标准居然是十年前的,怎么能够保证当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此处的土地,早已经于2007年之前被征收为国有,柴世芳等居民的户口早已经于2007年6月14日变更为非农业户口,柴世芳他们一家,也没有了耕种的土地,完全是靠打工和出租部分房屋来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准。柴世芳的父母和兄嫂,也住在这里。
最近,一篇题为《市委书记、市长被查的省会,原常务副市长落马》的文章在互联网流传,兰州市多名市级干部因为贪腐问题落马,不知道是否涉及到拆迁安置问题,是否涉及到这次的拆迁问题。
希望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政府在拆迁过程中,积极贯彻响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精神,把建设法治政府落到实处。
有关柴世芳一家究竟会被怎样对待,我们将予以密切关注,并随时跟踪报道。
柴世芳联系电话:18119496958.
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于北京

编后话:
本文形成之后,专程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专程送达兰州市人民政府、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自然资源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孔家崖街道办事处、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孔家崖街道办事处孔家崖居民委员会、甘肃容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进行反映情况和调查。
甘肃容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此问题,专程到柴世芳家交流意见,但是,没有任何结论性意见。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区分局给了书面意见,称“兰价房地发(2010)80号文件是在2019年被兰建字(2019)123号文件废止”,可是仍然在执行兰价房地发(2010)80号文件。
兰州市住建局给编者朱以山打来电话,称没有当地宣传部门的批准,不接受采访。
至今,柴世芳反应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果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诉我们,我们会予以重视并适时公布其意见和证据。
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