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港版国安法”这几个字,某些西方政客听都听不得(香港新闻网)_风闻
guan_15573814801324-2020-06-17 07:34

媒体报道截图
香港新闻网6月16日电香港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烈显伦6月15日在《南华早报》发表文章指出,中国全国人大刚宣布有关“港版国安法”的提案,西方政客尚不知其具体内容就无病呻吟,谴责中国“破坏”“一国两制”,这太不正常了!
文章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5月22日宣布有关“港版国安法”的提案后,还没提交人大审议,香港末代总督彭定康就发表声明,称看到的是新的中国“独裁”统治,呼吁英国政府明确表示这是对《联合声明》的彻底“破坏”。
彭定康认为“一国两制”是中英之间讨价还价的产物。事实并非如此。
从《联合声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在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回归后,以“一国两制”为基本指导原则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一开始就决定好的。这主要是考虑到《联合声明》中所说的尊重“香港的历史和现实”。
其中一个“现实”指的就是:香港作为一个整体,没有新界就无法生存,没有内地每天的积极支持——比如提供饮用水,香港居民就无法生存。
文章称,彭定康担任港督时期,香港的“国安法”处于行将瓦解的状态。于是,港英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了《犯罪(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主要处理“颠覆”和“分裂”罪。但这项法律草案没能获得通过。
2003年,特区政府也没能成功通过《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但《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必须颁布法律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因此,香港本应在1997年7月主权移交后不久就完成国安法的立法工作。
然而,20多年过去了,香港依旧没能完成这项工作。
自去年6月上旬开始的香港骚乱持续至今,并且变得越来越暴力。立法会本应在这个时候果断采取行动制止暴力,然而它却瘫痪了。它实际上已无法有效行使立法机关的权力。很多人都怀疑是外国势力在兴风作浪,煽动香港暴乱。
在这种情况下,全国人大对香港行使主权,于5月28日通过了制定“港版国安法”的决议,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具体条文。
然而,在决议通过之前,彭定康就得出结论,称这部法律具有“压迫”性,“损害”了香港及香港人的利益,并称这“破坏”了《联合声明》。许多西方领导人也发出同样的哀嚎。
文章称,一旦“港版国安法”的具体内容公布出来,这些西方领导人会不会集体尴尬?
首先,无论这部法律形式如何,执法权都在香港法院手上。香港法院是在普通法体系下行使执法权。只有根据“港版国安法”对违反国家安全利益的人提起诉讼,才是“一国两制”的一次真正试验。
就目前而言,关于这部法律如何运作的讨论只是纯粹的猜测。有些人的讨论不仅仅是猜测,还带有偏见,不怀好意。
西方领导人凭什么说这部法律是用来“打压”香港人的呢?
以处理“颠覆”罪为例,彭定康的港英政府在1996年的法案中就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然而,对于香港此次国安立法,有些人就立即跳起来说:“妳看到它多具’压迫性’?会把一个举着反中标语牌的小孩送进监狱。”
事实上,遵循普通法体系的香港法院不会这样执法,普通法的原则不允许这样做。
“颠覆”是指破坏已建立的系统或机构的权力和权威。放在国家安全的背景下理解,它指的是破坏政府的权力和权威。
这显然与违法停车不同,是最严重的罪行。
但若要定颠覆罪,控方必须证明两个事的合理性:第一,构成颠覆的行为;第二,该行为背后的意图。
对于在街头举着写有“时代革命”标语的孩子,香港法院不会认定这些标语会破坏政府的权力和权威。此外,香港法院不会把那个孩子的意图归因于他自己,会认定他很可能只是被蛊惑、误导或屈服于同伴的压力。
所以,就像今天看到的,西方领导人“港版国安法”的反应不仅过度,而且过早了,以至于很多人都怀疑这背后是否还有其它目的和计划。他们是不是把香港和香港人当做棋子,在玩地缘政治游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