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子评论 | 反对「港区国安法」的小人之相_风闻
灵子-讲真港真,新手上路,请各路同行先进多多包涵!2020-05-28 14:37

全国政协会议于27日闭幕,大会通过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以2039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决议内容提到全国政协一致赞成从国家层面建立「港区国安法」,支持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依法施政,预料全国人大闭幕时会正式表决通过。
消息一出,令到许多深受乱港暴乱困扰的香港市民及工商企业击节赞赏,认为落实「港区国安法」有助特区政府尽快止暴制乱,使香港社会及经济早日重返正轨。惟一众反对派议员及乱港暴力分子仍未肯善罢干休,一方面于议会内发动干扰「国歌法」审议行动,另一边厢在全港多区聚众闹事、堵路,妄想制造混乱,阻挠「国歌法」及「港区国安法」。可是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政客及暴徒提出的所谓反对理由和论调,实在令人感到可笑,亦反映出了他们的无知与不学无术。
例如有反对派政客称,《基本法》23条列明,要由香港政府自行对危及国家安全的行为立法,还指「特区政府不能放弃自行立法的权利」;亦有人称,23条立法受立法会三读程序保障,是公开、透明的立法程序,因此人大应让香港自行立法。但可笑的是,特区政府在2003年尝试为23条立法时,这些反对派政客以「打压人权」、「黑箱作业」、「损害港人自治」等莫须有的理由,阻挠特区政府立法,导致香港回归祖国快23年,至今仍未能就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这也间接导致现在的「港独」分子可以如此有恃无恐地煽动暴乱,以及公然走到外国议会乞求外国政客干预香港事务,挑战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的权威,破坏「一国两制」。
可以说香港社会今天出现的混乱局面,全是这些反对派议员一手造成的。可是当人大打算正本清源,为香港立法堵塞在国家安全方面出现的漏洞时,曾大呼23条立法「黑箱作业」的议员们竟以「破坏《基本法》」、「应让香港自行立法」和「二十三条立法公开透明」为理由,反对「港区国安法」,活生生的上演了一出「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大戏。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反对派议员们反复无常的嘴脸,不但将小人之相表露无遗,亦透露了他们的无知及凡事以利益为先的思维。因为只有与外国政客勾结,扰乱香港社会秩序,他们才可以捞取更多的利益。
须知道,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从国家层面为香港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全合法、合理、正当。《基本法》第18条第三款也早已列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对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换言之,人大常委会制定港区国安法并列入附件三的做法,符合《基本法》规定,何来破坏《基本法》,破坏「一国两制」之说?而且自《基本法》颁布后,第18条便已存在,不但从来未有做出任何修改,美英等所谓民主的国家早已知情,也从来没有提出过反对和批评。为何直到今天第18条才会被针对?人大为港立法被说成破坏「一国两制」呢?其中原因,不言而喻。
事实上,中央一直都有给予香港自行立法的机会,也相信特区政府可以解决政治争拗。可是在反对派议员及外国势力勾结乱港的情况下,特区政府短时间内难以就保障国家安全立法,才最终迫使中央出手,避免「一国两制」受到更深层次的破坏。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便指出,香港出现了史无前例的政治风暴,即使在特首宣布无限期搁置或撤回修例的情况下,社会动乱仍愈演愈烈,出现了各种挑战中央「底线」的言行,包括「港独」、「黑暴」、「揽炒」等,「一国两制」遂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所以,中央迫不得已要出手,行使其关于国家安全问题的事权。中央的目的不是改变或减损「一国两制」,而是要保证「一国两制」的顺利和准确实施,使它能够「行稳致远」。因为中央认为,建议为港制定的国安法的目的,在于遏止分裂国家和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恐怖活动和外国势力对于香港事务的干预,如能达到这些目的,「一国两制」便能顺利地继续推行,香港的繁荣和安定以至国际投资者在香港的利益才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