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A子刊撤回热文!医生职业倦怠不一定危及患者,但让医生自己何以面对?_风闻
推医汇-汇聚健康行业资讯,推动学术交流。2020-05-26 17:19
近期,JAMA子刊撤回了2018年发表的一项大热文章《医生职业倦怠与患者安全、专业水平、患者满意度的相关性:一项系统综述和荟萃分析》,该论文认为医生职业倦怠可能会危及患者健康。自文章发表后,媒体对此进行了大量报道,据Web of Science统计,该文章已被引用138次,使其成为“热门论文”和“高被引论文”。然而,针对该文章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显示,系统评价过程存在缺陷,无法确认该荟萃分析结果完全正确,并在2020年5月18日给予撤稿。

虽然,医护职业倦怠不一定会危及患者健康,但医护的职业倦怠切实存在。目前,越来越多的医疗从业人员表示压力大、抑郁、“身心俱疲”、“不想干了”,而且职业倦怠期甚至越来越有年轻化的趋势,医学生、住院医中,职业倦怠比例就已经高达60%,青年医务人员流失严重,甚至很多医学生毕业后不再进入医院。
曾经被认为收入高、福利待遇好、受人尊敬的医学专业,也从热门专业变得成高危职业,“劝人学医,天打雷劈”这一金句流传甚广,甚至很多医务人员阻止子女学医。这一情况的出现与当今的医疗现状脱不了干系。
让人皱眉的医疗现状
值此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们也对医疗健康领域给予了高度关注,指出了目前医疗现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学制过长
八年制、七年制、科研型、规范等医疗学制体系的混乱,5+3+X的培养模式下,医学硕士生最短8-11年可以正式从业,医学博士生短则11年,长则14年才可进入临床行医。很多年轻医学生哀嚎3年又3年,医学生成才到底需要多少年?
工作超负荷
很多医院面临“招不到、留不住”的困境,医务人员短缺,每天干不完的活,看不完的患者;病例书写负荷重,医生甚至要花80%的时间在写病历上,一旦出现书写差错,轻者扣钱,重者要“吃官司”;数不清的评比、考试、检查、考核,占用了医生下夜班和休息的时间,让医务人员身心俱疲。
晋升困难
临床工作任务繁重,晋升困难。尤其是基层医务人员,既没有开展临床研究的时间也没有相应的支持,但是晋升唯论文是问,为了晋升不得不弄虚作假,甚至买卖论文。
付出回报不成正比
工作强度大,工作收入少,维系全靠情怀。医务人员长期夜班、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却没有拿到应有的补偿。普通医生挂号收入低,即使作为行业领域专家,钟南山院士的挂号费1200元还有人质疑。
紧张的医患关系
随着疫情趋缓,“最美逆行者”的口号尚在耳边回响,“伤医事件”又回来了。
而一例例血淋淋的伤医事件也是导致大量医务人员心灰意冷,退出医疗行业的直接原因。
在当下,几乎没有一个医护人员在从业生涯中没有遭受过辱骂、威胁甚至殴打。怎能不让人心寒?
医疗健康领域的议案提案备受关注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值得欣慰的是,医务人员的呼声,两会听到了。时值两会,医疗健康领域的议案建议、提案备受关注。
多位全国政协委员纷纷出谋划策,对当下面临的问题给出了建设性意见及建议。
葛均波院士:医学人才培养混乱,医学教育亟待理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葛均波在给《健康时报》提供的一份提案中指出,我国在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医学教育在很多方面亟待理顺。
近年来,教育部连同卫健委通过采用“上海模式”,将我国混乱的4年制、5年制、6年制、7年制以及8年制的医学教育转化成现在的5+3模式,以5年制医学培养为主,毕业后进行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但是,近来各个学校的4证合一,临床型专业硕士、临床型专业博士、科研型硕士、科研型博士等等众多体系使医学人才培养非常混乱。更重要的是混乱的培养模式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使很多年轻医学生浪费多年时间。
葛均波院士/新华社
对此,葛均波院士建议:
临床型人才“5+3”培养后就应授予医学博士学位(MD),成为好的临床医生和未来的专科医生,这样也能和国际接轨。“美国医学培养是大学4年+医学院4年授予MD学位。”葛均波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对于科研型人才的培养,葛均波建议,5年医学院毕业后,可以直接考科研型博士,能把硕士和博士打通,设为4年学制,这样为学生节省1-2年时间,而且可以有较长的时间潜心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对于希望进行科研工作的临床型博士,可以考上述科研型博士,毕业后具备医学博士和博士双学位(MD, PhD)。”葛均波表示,“如果科研型博士希望成为临床医学科学家,他们也可以参加3年规范化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成为双博士(PhD, MD),这样可以从根本上规范我国医学人才的培养,使医学教育同质化。”
罗建红:破除“唯论文、唯科研”倾向
职称晋升制度中的“SCI至上”,让一千台手术比不上一篇论文,一直为业界诟病。全国政协委员、原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建红带来《关于改进临床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的提案》,建议医疗系统要破除“唯论文、唯科研”倾向。
罗建红/澎湃新闻
5月21日,罗建红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医生高级职称的评审标准把科研项目和论文(甚至SCI论文)作为必要条件,而相对忽视了医生的临床诊治水平、能力等。这牺牲了大量诊治病人和培养年轻医生的时间,导致医生片面追求科研指标,而忽视了“治病救人”的职业本质。
针对上述问题,罗建华建议:
第一、医疗系统要破除“唯论文、唯科研”倾向。相关制度要明确规定不能把科研项目和论文作为临床医生晋升的必要条件,而应该把重点放在综合评估医生的临床服务能力、水平和贡献上。
第二、大学或医学院校对附属(教学)医院的科研发展和人员分类管理要做好顶层设计。在确保医生职业基本制度有序运行基础上,系统架构临床科学研究体系,包括激励一部分医生临床和研究双轨发展成为医生和科学家等,促进临床医学高质量的科研创新。
第三、建议人社部改革专业技术职务体系,不搞“一刀切”四级制,建立更加符合医疗行业特征的技术岗位等级制。如,可参考国际通行的做法,把医生的技术岗位类别和等级与职业训练、临床工作资历和考核直接关联起来,如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专科医师,同步建立更加合理的医生薪酬待遇体系,摒弃额外评审带来的弊端。
第四、将此项工作纳入教育部和国家卫健委医教协同的重要工作内容。改进和完善对大学和医院的评价,建立更加合理的指标体系,切实体现对医生职业特征和基本权益的尊重,为医院改革和发展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张琳:改善待遇,完善医护人员医疗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教授张琳指出,医护人员医疗养老保障制度仍有待完善。公立医院编制内医护人员已经纳入职业年金计划,但编外人员不在职业年金政策覆盖范围内,导致编制内外医护人员的养老保障第二支柱待遇出现较大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张琳建议完善医护人员医疗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一、建议修订2004年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仅能为医护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限制,医院结合广大医护人员的实际需求,选择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障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第二支柱的保障作用。
二、建议进一步完善医护人员年金制度。由于职业年金制度在各地的执行存在一定差异性,针对未能进入职业年金计划的医护人员,建议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全国政策,对所有医护人员出台年金制度。推进各地加快建设待遇水平相当的编外医护人员年金计划,提升其保障水平,平衡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距,使养老保障第二支柱尽快做到医护人员全覆盖。
三、建议鼓励医院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银保监会等13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建议出台全国政策,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拨付专款,为医护人员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强化医护人员的职业保障。
遏制伤医事件,保障医护安全
而对于广大医务人员关注的伤医袭医事件更是得到了大家的重点关注。
近日,谈到备受社会关注的伤医事件,全国政协委员白岩松表示,不希望媒体在出现恶性伤医和暴力伤医的时候,把它理解成是一个医患矛盾,那是犯罪。因此,从治标和治本的角度来说,更要走的路是治本,但是它的道路漫长。
白岩松:首先对于很多的媒体,包括公众来说,应该要解决一个混淆的概念,我们经常把暴力伤医说成是医患关系或者是医患矛盾,不,这完全是两回事。暴力伤医其实就是违法,就是犯罪。
另外有一点,在1月20日,钟南山院士代表专家组说出“人传人”时,当天其实也发生了让大家非常难过的恶性伤医事件。经历了这次武汉保卫战和湖北保卫战,我觉得我们所有的人对医护工作者有了更加清醒地认识,保护我们的医护工作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已经达到了更大的共识。希望我们未来的法律能够给予医护工作者更好的保护,同时在治本的方面用法律去治本,也应该有一定的治标,比如说有的医院可以去探索安检的方式等等。另外民法典里头其实也强调了对医护工作者的法律保护。
1 、将“袭医”与“袭警”同罪,提高犯罪成本
据《北京日报》5月23日报道,政协委员、北京市台联会长高峰建议,与国外先进医护体系看齐,将“袭医”与“袭警”同罪,加强震慑效应,提高犯罪成本。高峰说,即将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提高了对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视程度,但“以往案例对袭医惩处过轻,往往行政拘留加低额罚款,震慑不足,暴力伤医有恃无恐。”高峰说,警察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医生同样也是。我国应与国外先进医护体系看齐,将“袭医”与“袭警”同罪,提高犯罪成本。
而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提案建议,将伤害、杀害医务人员列入刑法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更好地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避免类似行为的重复性发生。
2、赋予医务人员避险权,充分保障医务人员安全
5月20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在做客正义网“2020全国两会访谈”时表示,建议加快制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在立法中赋予医务人员“避险权”,即危险情况下,医务人员可以拒绝诊疗,或者是更换其他医务人员进行诊疗,在保证患者利益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同时在急诊室、医生办公室等地点配备一键报警装置,以充分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皮剑龙表示,由于医疗机构缺乏对医护人员进行安全保障的措施,让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一定程度上使得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只有进行制度化保障才能有效遏制暴力伤医行为。从立法到执法都需要加大对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从严惩罚。
3、医疗机构防控主体升级,落实落地安全秩序管理条例
两会代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表示,“我国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但目前这些法律法规宏观指导有余,细节规范不足,因此,为加强医院安全管理,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有必要从‘小切口’入手,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有可操作性,能落地落实的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
值得欣慰的是,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首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公共场所。“这意味着,医院不在属于《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内保单位,医院安全也从内部安全上升到公共安全层面。” 甘华田告诉记者,这也标志着,医院的治安主体从“保安”上升到了“公安”。
甘华田提交了一份“建议尽快出台维护医院安全秩序的管理条例”的代表建议,并列举了部分详细措施。例如:建议公安警察直接承担医院的安保工作,取代现有医院内保模式;加大对涉医违法行为的处罚惩治力度;对多次无理取闹等高风险就诊人员记录在案,加强防范措施等。
结语
本次突如其来的疫情让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医疗卫生事业,更加认识到医务人员的重要性,而他们的健康、收入和满意度也会反过来影响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医务人员的付出和奉献不能仅靠宣传教育去解决!
未来不论是加强分级诊疗缓解就诊压力、还是完善社会保障均衡医务人员收入,亦或是提高医务人员地位,严控伤医事件对未来医护和谐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疫情尚为结束,挑战依然严峻,虽然现行医疗体系仍不完美,但我们会共同努力,实现医患和谐的未来。

方航医院医患共舞/央视新闻
来源:中国医学论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