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无逻辑的假正能量!_风闻
老槐-关注微信公号:传真界,查看更多深度内容!2020-05-23 16:18
(来源微信公号:传真界)
5月21日,人民日报和环球网的微博上,几乎同时发了一对夫妻的“感人故事”。

微博大意是,520当天,四川内江一位女民警在处理一辆违停轿车时,车主出现并将怀抱的鲜花送给正在工作的女民警,原来两人是夫妻关系,但女民警仍给了老公一张罚单。
环球网的微博与人民日报的微博内容相同。

目前,人民日报的相关微博已被删除。
上述两条微博显示,这则感人故事来自@内江公安,但此时再去翻看仅三页内容的内江公安微博,却没有找到这则消息。

根据网友留存的截图,5月20日9点14分,认证为内江公安的微博发了一则高度相似的消息,照片中的女民警带有相同特征的笑容,男民警则同样具有短发、偏瘦的明显特征,两人身高差也有一致性,但这则微博中没有关于违停罚款一事。
这则高度相似的微博也被删除。
由内江公安的微博得知,两位当事民警的姓名分别是田旭峰和王荣仙,且男主人公也是一位民警,根据内江公安微博拍摄的画面,两位主人公面前有鲜花和戒指,再根据微博发送的时间,两人5月20日疑似已经求婚或结婚。
那么事情就有意思了。如果人民日报和环球网引用的是内江公安的某一则微博,为何内江公安的原内容删除了呢?人民日报转载的为何也删除了?是消息不实吗?
如果内江公安的关于民警夫妻云结婚的微博属实(当然这则微博也被删了),那么关于女民警5月21日处理违停被送花就显得多此一举,毕竟微博显示5月20日两人已经“云结婚”,戒指、鲜花都已经送过了。
如果人民日报和环球网转载的消息属实,那么女民警对违停执法其实有不当之处。
5月20日,吉林的一位出租车司机到当地交管部门法制科复议,司机对于交警未警告违停行为而直接罚款的做法不服处罚,视频中司机反复提及交通法第九十三条。
看一下2011年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是怎么描述的: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确实如视频中出租车司机所说,对违停行为,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首先口头警告并责令驶离。
这则内江公安展示的女民警在看到车主已经出现的情况下,仍开出了罚单,实则是知法犯法,其执法存在漏洞。
5月20日,是很多年轻人结婚示爱的吉利日子,一些官方媒体瞄准紧跟这一潮流,把镜头对准一线工作人员,想表达最接地气又充满正能量的信号,没想到翻了车。
更有网友指出,两位当事人已经在2019年就领证结婚了,暗指相关微博有明显的误导公众嫌疑。

为了表达所谓温暖故事而转载翻车的事儿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而每一次都会涉及全国性媒体。
今年2月15日,正值抗疫正酣之际,@潍坊今日的微博曝出一张寿光美林景苑小区的雪地照片,雪地上绘制了一只紧握的拳头,拳头下是“中国”两个汉字,意为中国加油。

一个半小时后,中新网的官方微博也发了同样的图片,但此时图画位置变成了“武汉一小区”。

抢注这则图片版权的还有大连,大连新闻的微信公号更是配上了热血的文字——震撼!大连雪地上惊现硬核一幕。

第二天晚上,中新网就此事致歉,澄清相关图片是山东寿光某小区雪地画面。

但此时,到底是哪里的小区雪地图早已经不重要了,暴露的是一些媒体编造所谓正能量新闻的超低成本。
为了达到正能量的效果,一些媒体基本是丧失了最起码的逻辑底线,华商报汉中频道2月15日头条号的文章中竟然出现了出生不到20天的儿子张口说话的奇事。

看到这则感人故事后,人们不但为故事主人公感动落泪,更为惊呼编辑智商感人。

所谓正能量,其实是褒义词,是激励人们干劲儿、鼓舞斗志的力量,可是这个词到了一些媒体那里就变了味,事实告诉人们“开篇一张图,内容全靠编”来形容一点不为过,甚至一些媒体就连编都懒得审一遍,逻辑硬伤遍地皆是。
很多读者对于这类新闻早已经丧失了阅读兴趣,媒体或者说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人们宁愿相信有鼻子有眼的谣言,也不愿追随这些媒体整天无逻辑自嗨。
编造的正能量,是鼓舞读者还是羞辱读者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