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某些人的“告密”之说_风闻
老周-大力水手2020-05-16 01:24
告密这事还能联想到出卖,从出卖可以联想到不忠诚,如果所谓的告密者是学生,对象是老师,那还存在一个叛出师门的罪名。
咱一个一个掰开来,揉碎了说,首先,得有秘密,第二,得有可告的地方。
那啥叫秘密呢,不想让别人知道的,藏起来的,特别私人的,未经许可公开的。那对应的哪些不是秘密呢,公开发表的文章,比如博客,微博,图书等,在公共场合的言论,这个公共场合可能是会场,可能是课堂,除非特别的情况,课堂一般无需保密,这些均可以认为不是秘密。
可告的地方一般在哪里呢?其实改开多年以来,已经甚少有可以拿言论定罪了,甚至于连这种机构都没了,除非言论特别严重,这种情况一般由社会兜底机构法院来解决,可是一般的恶心人的言论,说实话,还真难找有哪个机构可以受理,勉强能沾上边的是类似道德委员会之类的。
所以啊,即使学生们将老师的言论提交到有关部门,也绝不是所谓的告密,那挖坟找到某些“公知”的不当言论,那就更不是所谓的告密。
人民群众纠纷的处理一般由两个层次,严重的法律可以管,法律管不着的道德可以管。
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家伙们,好多没法用法律来惩处,只好用道德来惩处,所以他们为了自保,预先设置了被迫害妄想症的做法。
其实他们的很多言论,基本上都属于被道德谴责的范围。
学生们或者他们口中的“极左小粉红”之类的,发现了他们的不当言论,挺多时候很难找得到对应的机构处理,但是又恶心的不行,在网上或舆论场中引起了风潮,某些人害怕了,就给这些“极左小粉红”扣上一顶“告密”的帽子。
在此,老周宣布,我将会持之以恒的将他们口中的“告密”进行下去,这种告密没什么不好,不仅没错,反而非常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