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1.23亿元的此大队长非彼大队长_风闻
曲静通幽-网上发表的文章点击量过亿。2020-05-10 07:39
据新华社5月9日报道,中国核工业集团二〇八大队原大队长刘正林,因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将二〇八大队公款共计1.23亿余元占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日前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相关信息显示,本案公诉机关审查的案卷达100余册,审查报告千余页。
但这个涉腐案的看点,不在于贪污1.23亿元为啥才判个无期徒刑?因为,比刘正林贪腐更多都死不了的大有人在;而在于一个小小的大队长,何以能贪污1.23亿元?印象中,大队长充其量就是乡科级,这级别的小官,与贪腐的1.23亿元,似乎不成比例!
一个小小的大队长就能贪污这么多的钱?
其实,此大队长非彼大队长。中核集团,在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央企中的编号是001,即1号央企,其前身为原国家核工业部,改组后由正部级单位,降为副部级。二0八大队直属于中核集团,是副厅级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战略性和公益性铀矿找矿任务。由此看来,刘正林虽贪腐过亿,却不在“小官大贪”之列。
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核工业二0八大队的全部固定资产仅8691万元,刘正林的涉案金额却远远超过了这个数目。而成立于1965年的核工业二0八大队,作为我国铀矿勘查的“国家队”、“主力军”, 其经费来源为中央财政全额拨款。换句话说,中央的财政拨款,有一个多亿被刘正林揣入了腰包。
就这个案而言,制度的漏洞,管理的混乱,给了刘正林在贪欲上的无所顾忌,简直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相信二0八大队出了这个典型案例之后,定会扎紧制度的笼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制度来约束权力。但笔者要强调的是,亡羊补牢,只是无奈之举。贪欲无边,貌似应该“清水衙门”的二0八大队,都会出现像刘正林这样的巨贪,说明大大小小所有的权力,都不能缺少制度和监管的笼子。文/郑智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