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砍下3岁女童头 台凶犯仍能逃脱死刑_风闻
首席非人民币观察员-2020-04-15 22:04
3岁女童小灯泡命案,“立委”、小灯泡妈妈王婉谕在法庭泪求判凶手王景玉死刑,但台"高院"更一审认定王恶性重大且有再犯高度风险,但因精神病症可在监禁期间矫治,将他判处无期徒刑,案经上诉,台“最高法院”驳回确定,王景玉逃死确定。
“最高法院”指出,检方提上诉认为一审适用减刑、更一审未适用减刑,而王景玉律师主张两公约不得判死,但这不符合上诉第三审理由,程序驳回。
2016年3月28日,王男购菜刀后在北市内湖区国小围墙外,随机寻找不特定国小女童为行凶对象,刚好看到3岁女童小灯泡与母亲行经附近,当街持刀将小灯泡砍头杀害。
检方起诉后,一审认为依两公约规定,精神病患不得判死,将王判处无期徒刑;“高院"审理时小灯泡爸爸到庭,期盼法官将王判死,但"高院"认定王杀人受思觉失调症影响,减刑后判处无期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撤销发回。
更一审最后辩论庭,小灯泡妈妈王婉谕在法庭泪崩,她说为避免凶手再犯,让其他小孩平安长大,希望法官将凶手判死。这是立场偏向挺废死的王女,首次以妈妈心情公开请求判死。
更一审审理认为,王男有计划行凶,犯罪手段极凶残,所生危害很 大,不符减刑规定,其犯行属两公约情节最重大犯罪。但他患精神疾 病,虽未及时接受治疗,医师证述如果施以适当药物治疗及专业心理 辅导,再佐以监禁期间矫治,有改善病情可能。
合议庭表示,王景玉有高度再犯的风险,他故意杀害幼童,恶性重大,且未能与死者家属和解,导致家属迄今无法宽宥他,虽认王犯行 确实严重,但考量有矫治可能及各项量刑情状,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中时电子报)
台独政客还真是奇葩,杀了自己女儿就要求判死刑,杀人家的亲人就还是要求废死。双标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