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方经济学中几个问题的批判(三)_风闻
寒舍落玥-無往無不往。2020-04-15 22:21

关于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之争由来已久,争论双方各执一词,其正反双方代表为张维迎教授和林毅夫教授。
先说本人对争论的看法:张维迎教授的论断过于想当然,他所基于的理论本身就有争议,尚无定论,用来论证就有“先入为主”的先验主义之弊,缺乏实践意义,也没有理论上的创新,是教条的;林毅夫教授显然是务实的,其观点的理论基础虽然也有争议,但他并没有完全照搬原有理论,而是基于现实实践进行逻辑严密的发展创新,因此是批判的,有实践意义的、实事求是的,提出的政策建议有现实基础和可操作性。
(一)对张维迎教授的批判
具体来说,张维迎教授想当然地认为:一、经济增长动力来自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的出现需要有一定的制度条件,即自由、私有产权和法治。二、政府监管、反垄断法、产业政策是阻碍创新的三方面因素。
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确定的广泛共识认为,经济增长动力来自企业家精神;就算经济增长的动力确实来自企业家精神,那么其所谓的制度条件,自由、私有产权和法治得到满足之后社会就一定会出现企业家精神吗?更何况,确定私有产权和法治建设本身就是一个政府行为,而所谓的法治该如何建设及其内容如何也是个政治问题。
我同意张维迎教授关于”创新的不确定性“论述。创新确实是个在人群中分布不确定的事,创新很难说会来自于哪个阶层哪个地区,什么身份的人,明天的企业家可能是今天的学生、工人、农民、公务员、教师,但也没有无中生有的创新,创新必定是来自于一定的相关环境,但不仅仅是自由、私有产权和法治。
贪利,坐享其成是人的本性,任何既得利益者都不愿放弃既得利益,与是什么身份无关,形成垄断后的企业家同样没有创新的动力,相反可能去打压创新,这样的话不是正好说明反垄断是必要的吗?苹果公司的创新几乎都是在其规模很小时完成的,当其成功变强后就没再有什么创新的动力能力了。
另一方面,社会发展需要创新,但创新不是目的,甚至经济发展也都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经济发展的目的是提高绝大多数国民的生活质量,是绝大多数国民而不是少数集团。因此,衡量经济发展好坏的标准是生活质量的提高是否惠及绝大多数人了。
总之,张教授谈创新,但其言论却最没有创新。为创新而创新,为经济而经济,近于空谈。其思维是机械的、静态的,但像一个国家的经济体这样的复杂系统,岂能用机械的、静态的思维看待和分析。欧美国家与中国所处的时空背景完全不一样,所以选择发展方式也必定不能一样。在系统论中,对于同一个复杂系统,两次相同的输入得到的结果都会不同,何况不相同的输入。
(二)对林毅夫教授的批判
林毅夫教授的“新结构经济学”是务实的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归纳,适合社会发展在起步阶段的后发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建设有普遍意义,同样也对某些后发地区的发展有指导意义。但对于像美国和现阶段中国这种社会发展进入饱合状态的国家指导意义却不太大。
林教授指出:发达国家的政府由于预算有限,对基础科研的支持是需要有所选择的。同时,发达国家还用税收和政府采购等来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并用政府资金支持创新企业。我想这个观点才是经济学界学者真正诟病的,这也正是我所说的,“新结构经济学”只适用于欠发展国家和地区,而对于发展趋于饱合的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方向会表现得力不从心。站在发展前端的经济体没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参考目标,因此林教授的理论用起来就会显得笨拙,甚至失效,从这个角度看张维迎教授的说法还是有道理的,因为这种情况下产业政策是任何人都难以确定的。
说到国有企业改革,林教授认为要剥离企业的政策负担。我认为,剥离政策负担对企业来说是好事,轻装前进,但对于社会,对于政府和执政者来说这些负担并没有被剥离,这涉及的是一个国家的稳定。也就是说,这其实是一个公平与效率如何平衡的问题。对一个国家来说,不同的时期公平与效率的权重不同:在国家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时,需要寻求效率,所谓集中力量办大事;而当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相对较小时,就该考虑公平和社会稳定了,所谓让全民分享发展成果,但这有个问题:先富起来的人是没有带动未富之人的动力的,相反更可能利用资本奴役未富之人,即贫者愈贫役于富,富者愈富逞其欲。因此,希望纯市场机制实现财富合理分配是奢望,那么政府在分配财富上的作用很重要,这涉及政权的稳定。如果一个政权不敢把未富之人消灭掉,就必须等等未富之人。美国现在就是面对这个问题。
归根到底,张维迎教授和林毅夫教授的争论其实是经济学仍然不成熟的表现,情况非常像牛顿力学之前的自然科学一样,其争论是混乱的,而原因是经济学各派没有一个统一的研究标准和共同的分析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