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后,你还敢养鹦鹉吗?_风闻
行远自迩王斌律师-法律人的视角,给你不一样的看法!2020-04-10 00:40
鹦鹉这一较为常见的宠物鸟想必大家都从各个地方见到过。笔者对鹦鹉的最初印象说起来还是来源于小时候,记得故乡老桥边的花鸟市场上曾就有种类繁多的鹦鹉在笼子里蹦跳,因为鹦鹉会学人说话,经过时常常就会上前逗趣。
可不曾想,在现行法律的规定下,绝大多数的鹦鹉都是受法律所保护。在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明确:鹦形目下的鹦鹉科(所有种)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什么是做鹦形目下的鹦鹉科(所有种)呢?笔者在这里就需要引入生物分类学的概念进行阐述:简单来说就是人类为了弄清不同类群之间的亲缘关系和进化关系,引入了“界门纲目科属种”的概念进行分类,从最前面的“界”开始到最后免“种”,愈往下层则被归属的生物之间特征愈相近。那么“鹦鹉”是怎么分类的呢?从前往后:动物界——脊索动物门——鸟纲——鹦形目,鹦形目这里有2个科,分别是凤头鹦鹉科和鹦鹉科,这两个科下分别又有很多属,属下又有很多种,也就是说鹦形目下的物种都称鹦鹉。
以上分析,大家应该有了基本的认识,也明白上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称——属于鹦鹉科的鹦鹉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意思,也就是国家并未将属于鹦形目下凤头鹦鹉科下的所有鹦鹉列为国家保护动物。这里笔者开始也疑惑,没有道理不将凤头鹦鹉科下的鹦鹉列为保护动物。但后面想想,可能是因为凤头鹦鹉科的鹦鹉在我国并未有分布。笔者通过简单的网络查询也未查询到较为权威的认定,但有部分网友表示我国是有小葵花凤头鹦鹉的分布,那如果属实,小葵花凤头鹦鹉就不属于我国保护动物了吧。但是不是真的如此呢?殊不知,我国曾于1981年4月8日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华盛顿公约)作为缔约国,即代表愿意遵守公约的规定。这里为了要插入提这份公约呢,理由在于这份公约中将凤头鹦鹉科列入了保护对象,也就是说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虽没提凤头鹦鹉科属于保护动物,但因为加入了华盛顿公约的缘故,我国同样也是对属于凤头鹦鹉科下的鹦鹉予以保护。但是,华盛顿公约中却将鹦鹉科下的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和红领绿鹦鹉这四个品种排除在名单之外。
那么问题的关键来了,这四种我国还保护吗?它是不是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存在冲突?那我们认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保护的是在我国有分布的野生动物,那么据笔者了解到是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和鸡尾鹦鹉在我国没有分布,也就是说这三种其实并不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保护(虽然它们也属于鹦鹉科),但是红绿领鹦鹉因为确实在我国有分布,所以即使华盛顿公约将其排除,我国还是对其予以保护。
以上的分析想必大家也有了一个判断,应该能明白在我国不予列为保护动物的鹦鹉有且只有鹦形目下鹦鹉科里的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和鸡尾鹦鹉这三种。(但是笔者以严谨的态度还要强调提醒一下:笔者至今也不确定这三种是否真的在我国没有分布,网上也并没有权威答案。所以,如果真的有分布,那么所有的鹦鹉都受保护)
对鹦鹉这个物种在我国受保护的程度进行分析完后。那么最后一个笔者需要说的重点是——如果买卖、运输、杀害 受保护的鹦鹉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说到这里,十个里没有九个也有八个人会说这顶多就是没收或者拘留几天吧,甚至觉得这并不会受到处罚的人也有很多,他们理所应当的认为这很正常,大街上都有卖,难道还犯法不成?这几种解释,在笔者代理过的案件中都听到过,其实呢这就是无知了。我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和出卖受保护的鹦鹉1只即可定罪,这里的定罪可不是拘留几天,而是认定为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6只以内对应的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达到6只,法定刑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只以上则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看到这里,是不是不寒而栗呢?所谓无知无畏,有的人无畏不是因为有了视死如归的勇气,而仅仅可能就是因为无知。
涉及野生动物的犯罪屡见不鲜,国家现在也是重点打击,作为律师来说专门在这里提到鹦鹉这一物种的原因一方面是绝大多数人从没把它当作保护动物来看待,另一方面也是想呼吁一下,鹦鹉纵使美丽有趣,但它跟其他鸟类一样属于大自然,脱离牢笼,展翅飞翔才是它们的本来理想。
能够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