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目录》的反馈意见,已发邮箱,在此存档_风闻
玉玲-2020-04-10 13:24
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农业农村部:
我对《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反馈意见如下:
一、请公示你们得出关于狗是人类伴侣动物结论的调研情况
按你们文中所说,你们“征求了36个中央部门、31个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产业界等专家学者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目录》。”请将其中关于狗的调研情况公示。
我个人认为狗分为供食用的肉狗、中国传统农村家庭饲养的狗以及为了满足人类变态心理制造出来的宠物狗。以下均以该分类标准而进行分别论述。
二、按照你们制订《目录》的原则,我无法得出狗不列入《目录》的理由。
你们的原则:“一是坚持科学,列入《目录》的畜禽必须经过长期人工饲养驯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二是突出安全,优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三是尊重民族习惯,考虑多民族生产生活需要和传统文化等因素;四是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等。”
1.对于第一点,各种狗都应该是满足以上条件的。
2.对于第二点,我认为养在养殖场的肉狗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隐患,关键在于你们的监管力度。农村家庭养的狗是用来看家护院,不是跟着主人到处瞎逛的,但是,偶尔也会有伤人事件出现。所谓的人类伴侣动物-宠物狗,在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缺失,或者执行力度基本等于无的情况下,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狗主人为狗疯狂反咬路人的情况。这些不需要我举例子吧,你们随便搜都能搜一大堆诸如要求给狗道歉,给狗偿命等真实案例。
3.对于第三点,据我所知,我国没有哪个民族传统是将狗视为伴侣动物的,看家护院是有的,但我国也没有哪个民族是禁止吃狗肉的,伴侣是不能用来吃的吧。我是喜欢吃肉狗的,肉香。宠物狗没吃过,我们这里卖的都是肉狗,听老板说宠物狗活着卖比卖狗肉贵多了,谁会这么傻去杀?
4.对于第四点,所谓与国际接轨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十分搞不懂你们的脑回路。国际究竟是什么地方?它在哪里?韩国算不算是国际的一分子?他们禁吃狗肉了吗?日本不顾外国的舆论,一直在捕鲸(这个我反对,鲸是需要保护的珍稀动物)。所以我认为你们所说的跟国际接轨就是一句瞎话。将狗列入《目录》会使我们道德上有缺失还是文明会就此倒退,人类会就此灭亡?欧洲不少国家以及美国,目前仍在坚持不必戴口罩防范疫情,我们是不是要向他们接轨?你们的“国际”不将狗列入畜禽类的惯例在哪里?请公示。
5.你们的原文“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首先,请将所谓“国际普遍”公示。
其次,不将狗列入畜禽管理意味着文明进步?作为一个人类,我认为真正做到珍视每个人类的生命意味着文明进步。你们要跟随的文明进步的国际有没有做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狂轰滥炸外国的平民,你们有没有认同他们这种“文明进步”?在疫情爆发的这段时间,为了保护资本家的财产,放任自己国家的公民自生自灭,美其名曰“群体免疫”,然后来个估计需要付出数万甚至数十万生命的汇报完事,这些只把生命当成数字的美洲、欧洲国家,是不是对你们来说非常“文明进步”?在人的生命权都得不到保证的国家,某些人追求的所谓“狗权”,成了你们口中的文明进步的体现。中国有句老话,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太平时确实一条有钱人养的狗都生活得比穷人好很多。我们现在真的太平吗?你们坐在办公室里“辛苦的调研”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谁在为你们负重前行?
也许你们没有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你们在天堂里过着安逸的生活,过着完美到只能去考虑维护宠物狗的权利的生活。你们无法体会在工地上辛苦干了一天的工人在吃饭时,大家一起吃狗肉,喝小米酒的心情。那狗肉也许是养殖场的,也许是从农村偷来的。你们也看不到田里辛苦耕种的农民,傍晚帮忙叼东西和他一起回家的狗。那狗也许有一天会被偷走,也许有一天农民没有饭吃,把它杀了吃。你们只看到被狗主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惹人怜爱的宠物狗。你们看不到那狗也许有一天狗仗人势,恶狠狠地扑向一旁玩耍的小孩,也许有一天会被主人丢弃,成为流浪在街头巷尾的可怜动物。
三、我个人认为,完善并落实各种关于狗的养殖、食用、偷盗方面的监管条例,完善并落实狗主需要负责的法律责任(防疫、伤人、丢弃狗……)等等,才是国家政府部门应有的文明进步举措。而这些,都不需要来个“狗不列入目录”才能实施。如果以上都不是你们负责的,请帮我转交相关部门,谢谢。
四、以上请你们公示的事项,如有公示,烦请邮件通知本人,谢谢。
最后,请摸着你们的良心回答我,中国会因为狗不列入《目录》就文明进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