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什么时候“特化”为伴侣动物了???_风闻
柠檬木聚糖-长岛大学生物学院助教-长岛大学生物学院助教/知名科学科普作者2020-04-10 19:44
不久前,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该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起草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然而,细心的网友很快在这份公告的说明页,发现了一点不一样的东西。根据公告说明页原文所述: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说实在的,所谓“国际上普遍不将狗作为禽畜”这个理由我就觉得够胡闹的了,国际上还普遍都是资本主义呢,难不成也要学一学。我们一直讲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但也要注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是囫囵吞枣、生搬硬套。单说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这个观点就颇为不妥,甚至和农业农村部自己的观点有些自相矛盾。

要判定犬类是否“特化”为伴侣动物,进而需要从畜禽目录中剔除,我们首先要了解畜禽的概念。在该意见稿的说明页原文指出:**畜禽是指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和选育而成的家养动物,具有一定群体规模和用于农业生产的品种,种群可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繁衍,与野生种群有本质区别,为人类提供肉、蛋、奶、毛皮、纤维、药材等产品,或满足役用、运动等需要。**其中哺乳纲的为家畜,鸟纲的为家禽。
这里勾个重点,为人类提供肉、蛋、奶、毛皮、纤维、药材等产品,或满足役用、运动等需要。关键在“或”这个字后面,“役用、运动等需要”。那么什么是役用,耕牛算役用,驮马算役用。同样,工作犬也算役用。即便排除掉拉雪橇之类在国内不是很常规化的役用类别,犬类在搜救、嗅识等方面的作用也可以说是无可取代。既然犬类除了作为宠物之外,还有极为出色的工作能力,怎么能说它“特化”为伴侣动物了呢。这显然是极为不合理的划分,犬类理应还有工作动物的身份。那么,既然可以是工作动物,自然也就属于禽畜一类。
况且,如果细数人类驯化野生动物的历史,犬类显然是最早驯化且驯化程度较高的几种动物之一。野生环境已经客观不存在所谓家犬的物种,除了哈士奇伪装一下还可能混入狼群,别的犬种与野生动物的区别简直显而易见。
同时我们需要注意到的是,对于动物的划分并不是简单的伴侣动物和非伴侣动物两种。除了刚才讲的工作动物,我们还应该意识到犬类是极为重要的实验动物。特别是在医学领域,实验犬的地位举足轻重。无论是作为荧光犬还是疾病模式犬,都是极为优秀的实验材料。有些特殊的爱宠人士可能要抗议了,拿动物做实验不人道。这件事,我个人其实是非常反对动物实验,如果有更多的特殊爱宠人士愿意免费贡献自己的身体推动医学事业发展,我觉得动物实验并不是不能取缔。但是如果没有足够数量的特殊爱宠人士愿意献身,科研人员也不能用白菜土豆来实验治疗手段。虽然动物实验不好,但为了广大人类的福祉,还是要有所权衡。

进一步来看,在2006年原农业部公告第662号所界定的138个畜禽品种中,明确指出过藏獒和山东细犬两个犬种已纳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这个名录不是上文的目录,它偏重国产品种保护)。显而易见,无论是藏獒,还是山东细犬,都不是以肉、蛋、奶见长的犬种。那么,他们作为畜禽的原因,据我推断应该是工作能力。而从06年到20年这短短的十几年间,犬类的工作能力没有实质性变化,但两种犬类直接被剔除了畜禽的行列,这种变化实在是令人费解。
照此来看,其实把犬类重新纳入畜禽管理,实际情况上并没有什么问题。禽畜对于犬类而言,又不是什么贬义词,何必非要“特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