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学法律并不能改造人渣_风闻
法律先生-法律先生官方账号-从这里,连接全世界2020-04-10 20:45

文 | 玉林罗美兰
行业内又出了人渣。
南风窗昨晚发文,曝光一名“总裁父亲“常年性侵未成年女儿,一时之间,舆论哗然。
稿件中的案件细节,给大家最近本就脆弱的神经,带来再一次致命打击。
细看文章内容,这个人渣总裁还是个律师出身的“法总“,更让行业里的人感到不齿。
今天,我们全面展开讲讲这位“业内精英“——鲍某明的人渣行径。
01
假爸爸和真人渣

星星手机中的聊天记录
受害女孩星星是5年前落在鲍毓明手里的。
这位高一米九,重200斤的中年男性,靠他衣冠楚楚的形象,职业律师的身份,还有收入不菲的家境,成功获得了星星母亲的信任(重点1)。
2015年11月,鲍毓明带着刚满14岁的女儿星星,到北京上学(重点2)。自此开始了长达三年的性侵和猥亵生涯,事业一帆风顺。

鲍毓明家电视的播放记录
受害者星星于2019年报警,无果后跳海自杀,被救后身患重度抑郁以及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
随后她的母亲出现,作为异乡人,母女二人开始了漫长的申诉,得到的是当地警方反复的推诿(重点3)。
直到今年春天,她们回到住所地南京报警,南风窗记者火速跟进,这才有了鲍毓明“一夜成名“。

准备将胶带贴在星星身上的“法律精英”
02
法律精英鲍毓明

我们勉强给他打了马赛克
鲍毓明是个半路出家的法律人,本科就读于天津大学,拿的是工科学位。
毕业之后,他又相继拿了国内外两所大学的管理和计算机硕士,并分别考取中美两国律师执照,挂职西南政法大学研究员。
这个一天法学院都没读过的“法律精英“,在2011年还曾经撰文《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文中特别指出:
在参考了其他国家一些成功做法后,可以认识到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
在此,呼吁有关部门重视这个差距,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今天看来,真是言之凿凿,句句切实。对于自己的下三滥爱好,及面临的社会背景,他心里清如明镜。
杜工部说: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鲍毓明写下这篇文章之时存的是何种心思?
无人知晓。

03
3个不容忽略的问题

星星第一次去医院拿到的诊疗记录
面对女孩星星的不幸遭遇,有三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
首先,鲍毓明人品虽烂,专业却基本过关,他鸡贼地选择了在星星刚满14岁后下手,巧妙避开了“奸淫幼女”中的幼女范围。
这不免让人想起了七星池畔,携刑法团队投奔北师大的刑法大牛赵秉志,懂法之人犯起法来,手法果然非同一般。

芝罘区公安局下发的撤案文书
其次,从调查内容来看,受害女孩星星交到鲍毓明手上之后,她的母亲就神秘失踪了;
这看起来完全不像是鲍毓明口中的“组成家庭”,却更接近贩卖儿童。
最后,受害者星星母女的报案经历,可以说是一波三折,听过网上曝光的芝罘区警察和南京警察的对话录音,我们也会产生和后者同样的疑问。
一个浑身伤痕,显著受损,证据齐备的小女孩去报个警,怎么就那么难呢?

烟台和南京警方的对话录音截图
星星的案子被报道之后,得到了全网关注。
鲍毓明的两个相关公司见势火速发表声明,跟他切割了关系。对此,我们不难相信,星星的案子会有一个相对合理的结果。
我们更要关注的是,全国到底还有多少个“星星”在沉默、自杀、或者求告无门?

洞悉时事的警务大V对此事表示不了解
星星在采访过程中一直提到“警察叔叔”,不知道那些据她于千里之外的叔叔们,有没有过片刻内疚。
法院也好,律师也罢,这些群体能够解决的终究只是“矫正正义”,而不是“分配正义”。
在大多数普通人的生活中,星星提到的“叔叔”们,才是捍卫正义的第一道闸,我们在此向南京雨花台分局的警察叔叔们表示敬意。
**鲍毓明的出现,只是法律行业的耻辱,人渣是不可避免的。**可星星报警之后的遭遇,却让整个执法体系蒙羞,这才是重中之重。
《南风窗》的报道中记载,一位曾经对她们表达过善意的民警直言说,“我不能再管你这件事了,再管我就没工作了。”
祝他们早日走出这样的西西弗斯式困境。
文中图片来自于:
《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南风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