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野生动物保护_风闻
寻找兴趣-2020-04-09 15:42
17年前的非典和如今的新冠肺炎疫情都和滥食野生动物有关系了,并且一直以来的传染性疾病,比如埃博拉、马尔堡等都给人们以明确的警告。在疫情之下,今年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1. 这种决定,毫无疑问是值得点赞的。
我认为贪欲虽是人类的天性,不管是食欲、享乐还是其他的欲望,但是不能太大,因此人还是需要得到监管的,就如这次出台的《决定》。
关于这段内容可以参考《央视财经》做的采访报告:十种野生动物的告白(置于最后)。
2. 这种决定,是需要配套法律法规完善的。
因为根据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第二条的规定,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三有”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还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看出“三有”野生动物的繁育在取得合法证的前提下是被允许的,我想这可能是各地打开野生动物繁殖和经营的一个法律依据,比如00年公布的“三有”野生动物——竹鼠不仅可以合法繁殖和出售,更为产业扶贫做出巨大贡献,当然还包括《央视财经》报道的林蛙等等,这些都是致富和贫富一线的功臣。
虽然《决定》规定禁食“三有”野生动物,但是第三条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原来被许可的“三有”野生动物产业可能只是要受到更严格的监管而不会被取缔,最近大家也注意到农业农村部在进行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照顾不到的“三有”动物产业,国家林草局4月8日表示将补偿野生动物合法养殖并依规停业造成的损失。
3.最后表达一下个人看法
野生动物保护和环境保护的问题相似,都不可以一刀切,禁止也不是直接执行死刑,《决定》放出一个积极信号,后续的名录和法律需要视情况而定,现有“三有”野生动物产业要合理去产能、去库存最后实现转型。最近看到农业农村部在发布征求意见稿,上面提到把“狗”禁了,理由是狗是人类的伴侣,我认为要对农村和城区实行差异化管理,深圳可以这样做,但农村最好先从集市的餐馆开始,然后慢慢渗入农村,因为农村的狗不仅仅是个伴侣的角色。
最后的最后,网上有很多好文章,我这只是借题发挥。
参考链接:
林草局:将补偿野生动物合法养殖并依规停业造成的损失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3470691709106163&wfr=spider&for=pc
“禁令下”东北林蛙何去何从
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282344
1800万只竹鼠被判资环:10万养殖户的生计和20亿元生意
https://m.guancha.cn/politics/2020_04_06_545639.shtml
《央视财经》野生动物的告白
https://haokan.baidu.com/v?pd=wisenatural&vid=1330322395819432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