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官员哪是猥亵?眀明是强奸未遂!_风闻
曲静通幽-网上发表的文章点击量过亿。2020-04-06 06:55
湖南郴州一名女企业家实名举报称,她在一次饭局后,被北湖区团委书记楚挺征猥亵,幸好有同学赶到。4月5日傍晚,澎湃新闻从郴州警方人士处获悉,公安机关已接到报案,目前北湖区公安分局正展开调查。(澎湃新闻4月5日)


澎湃新闻昨天深夜发布的这条消息,之所以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嫌疑人与受害人的身份均较为敏感:男方是一名官员;女方是回国创业青年企业家,目前是北湖区政协委员;还因为很多围观的网友认为,媒体的报道标题带有倾向性。

这则题为”郴州青年女企业家举报称遭区团委书记猥亵,警方展开调查 ”的报道称,2020年3月31日,嫌疑人邀请受害人和其他青年企业家十余人,到郴州帝都海鲜酒楼2楼201包厢用餐,当晚的饭局从晚7点开始用餐,晚上9点半左右,受害人离开座位在包厢茶水间休息,嫌疑人突然走了过来,一把将她拖拽到隔壁包厢,直接按倒在沙发上进行猥亵,还强行脱下她的裤子意图施暴。受害人奋力反抗并大声呼救,先是参与聚餐的一位老板过来查看,却被嫌疑人赶走。还是受害人的同学赶来后,嫌疑人才起身离开。
这哪是猥亵?眀明是强奸未遂!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法律规定的强奸定义是:违背妇女的意愿,用暴力手段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基于强行奸淫的目的,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猥亵和强奸未遂,在表现形态上的确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外在的表现都是违背妇女意志,摸摸、抱抱等。但最主要的一个区分是看他们的主观犯意。如果主观上就是冲着强奸来的,而不是简单地想占点便宜,最后由于对方反抗或者其他意志以外的原因没得手,那就是强奸未遂。
本案从受害人被嫌疑人拖拽到隔壁包厢、包厢里嫌疑人对受害人所实施的行为、“老板”出现、“同学”赶来,以及事发后嫌疑人给受害人发来的微信截图、受害人腿部多处受伤等细节综合分析,该名楚姓男子已经涉嫌构成强奸未遂罪。
至于媒体报道的标题,为什么对嫌疑人的行为,选择使用“猥亵”,而不是“强奸未遂”?有可能是对相关法条认识模糊,也有可能是有意识的引导。因为“猥亵”与“强奸未遂”,前者的罪名较轻。对猥亵行为,警方可以行政拘留了事,构成犯罪的,刑期也在3年以下;而强奸罪的刑期是3到10年,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那也是在3到10年之间从轻处罚。
从现场无视“老板”的色胆包天,到事发后给受害人发四行诗的浪漫,估计该名楚姓男子,不是第一次利用团委书记职务之便,玩弄女性了。这次失算,以为是羔羊,没想遇到刺猬!文/郑智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