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了一段时间:说说口罩的问题_风闻
天下不公-2020-04-04 12:52
近来,多起关于口罩的质量问题问题多有报道。直接原因大致有二:
一、 确实与部分口罩存在“不达标”的问题。一是品种规格不符或者是买家选错或厂家发错,二是确有个别厂家质量不达标,甚至少数厂家造假。
1、 对于“品种规格不符或者是买家选错或厂家发错”。有这几种情况:
我国生产的防护性口罩有医用和非医用两类,各自适用不同的条件。其次,我国生产的口罩采用的标准不同,既有中国国标的(GB/)也有采用国外标准的。中国国标的产品以内销为主,采用国外标准的以出口居多。发达国家通常并不认可中国国标的产品。尽管国内标准中有一些“参照ISO”国际标准,但并不是全部采用ISO国际标准,所以“内外有别”还是存在的。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国家标准从诞生之日,与国际标准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在国际贸易中中国企业只能按照买方的要求采用国际标准生产和供货。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日本小松公司的KES工艺标准是企业标准,不属于国家标准。但由于其在世界工程机械领域积累的权威性,所以实质上同等于国际标准。类似的还有瑞士乌斯特公司的纺织仪器标准也是企业标准,尽管这个公司规模不大(1984年纺织部情报所资料显示只有88人)但由于其的“乌斯特公报”在世界纺织业的产品质量评估中的“绝对权威性”,其生产的“纱疵检测仪”是世界各国商检机构必备的纺织品检验设备。
而对于药品和医用防护用品的质量标准,发达国家管控的相当严格,医院的医生如果用了不合格或是标准不符的防护用品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对于国内而言,药店出售的医用口罩至少存在“三无”的情况。笔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购买过四次口罩,其中2次是三无产品,一次是非医用口罩(29元一只),只有一次是有产品标识的2只独立包装的正规产品。好在是国人要求不高——有总比没有强,不然购物都成问题。外国人是否也像国人那样“通融”这就难说了。国外疫情发展如此迅速,加上对中国国标知之甚少,所以采购出现“饥不择食”的错误也应理解。
2、确有个别厂家质量不达标,甚至少数厂家造假。
这种情况有二:首先国内由于疫情的问题,医用防护用品短缺,缺口很大是严重的现实。国家紧急要求企业马上复产,同时鼓励其他企业转产口罩,这是对的。但由于春节放假的影响,现有生产企业员工不足,于是“共享员工”的措施就出现了。这里有个问题就是“共享员工”的岗位专业性肯定不强,也就是未必就马上能适应口罩生产的岗位技能要求,因而从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来讲,质量控制的“受控”程度肯定会降低。这种情况实际上在口罩整个产业链上都会存在。加上我国现有的口罩生产企业装备水平不高——规模企业好的也就是“半自动+人工”水平,小规模企业则基本上是手工为主。而且基本上都没有自己的消毒设施。也就是说中国口罩生产只有低水平的总量规模。这一点以意大利为例:加快建设10万净化量级的超净环境的口罩生产厂明显是不同的两种要求。
近来媒体披露有的转产企业因为买不到超声波压合机转而在“超声波清洗机”上做文章,肯定是不行的。因为超声波压合机的工作原理是“超声能量聚焦”,与医用的”超声刀“原理相似;而“超声波清洗机”的工作原理是产生液体的”空泡效应“达到清洗的目的。关键在于两者的”超声换能器“结构和作用机理不同。”空泡效应“没有”超声波压合机“的能量聚焦的作用。所以转产也要实事求是,不能一窝蜂上马。不过最近中航集团几周那个企业优势力量开发的全自动口罩生产线好像比较成功。建议国家组织专家评审,企业尽快完善设计和工艺标准,尽快批量生产。借这个优势加上财政支持可以实现整个口罩产业全面升级改造。(注:由于没有相关资料,这里只是针对中航集团的整体优势对其禀赋和内生动力做的概略估计)
疫情发生以来很多大企业也响应号召加入口罩的生产行列,这是平衡供求关系所需要的。但是无论企业大小,环境条件和产品质量标准不能降低。医用口罩不是服装和袜子,质量和卫生条件一定要符合产品用途的要求。笔者认为:所有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仍然需要经过认证程序而不是备案即可。国家标准是最低的质量要求,按照我国《标准法》,企业必须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并经过审核报备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产品达标。笔者注意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目前相关部门只注重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以及转产,没有协调质监部门加强监管。对于那些行业外的企业转产医用口罩,质检药监部门用同时跟进加以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或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辅导企业员工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理解和掌握。这是一个很大的宏观和微观2个层面的调控漏洞。这一点,林毅夫在其《新结构经济学》里讲得很清楚:所谓企业禀赋和内生动力包含着企业的各层次专业素养和协调机制,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能力控制。一项专利引进,如果企业的禀赋不足,那么即使是“照本宣科”也不可能做到消化吸收转化为自己的内生动力。医用口罩看似简单,但是如果工序管理跟不上同样会出质量问题。
至于造假,基本上都是那些无良的非专业企业“捞一把”的伎俩,有的不过是缝纫加工点临时换个“马甲”行骗的造次。口罩是人们防疫必备的物资,所以政府的监管不能放松。
二、内销与外贸:执行的产品标准要斟酌,关键是要提高产品质量和**“中国制造”的声誉**
中国的国家标准在欧盟多数国家并不认可,在发展中国家中会有部分国家认可。加上药品和医用物资本身的特殊性,发达国家监管的更严,并且法律追溯范围也较宽。所以这些国家的医疗机构对此都很慎重。因此,中国企业和监管部门要理解。至于中国的“参照国际标准标准”和国标推荐标准(GB/T)那只是种中国人“自己的东西”,贸易中如果外方不认同,就不能作为交货的依据。比如,国标kn95口罩我们自己“认同等效”美国标准的N95口罩,但是美方从一开始就并不认同。尽管我们怀疑美方有“打压之嫌”,但也不能认为美国标准从制定发布之时就是针对中国的。须知,在国际贸易中,产品标准是合同约定的基本条件之一,这是国际惯例。回过来讲,既然是国标kn95口罩标准“等效于N95口罩标准”,那么就没有必要将国标kn95口罩当做美国标准的N95口罩替代品出口到美国。因为国家标准毕竟也是主权的一部分。中国文化中有“货比三家”之说,所以在对外贸易关系上指责“挑三拣四”的说法是很不恰当的。换位思考就是这个道理——任何买家都想花最少的钱买到最合适的东西。何况口罩还是用来防病保护健康的医用卫生用品。
中国国标要想得到世界的认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唯有“中国制造”的声誉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日本在二战后的“日本制造”经历过这样的一个完整过程。中国也不可能在质量问题上“弯道超车”,因为这是所有国家发展的必经之路。
在当前的疫情下或是将来,口罩生产的质量控制和企业资质认证绝对不能放松。有必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对企业进行督查和帮扶,尽快提高质量控制水平。现代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就是“质量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全过程防控。”
当前最重要的是加强企业质量意识,全员落实熟悉质量标准和过程控制的质量意识培训。质监部门和海关商检要加强产品(商品)核验。对外贸易,你能达到什么质量标准就按什么标准洽谈,一定要实事求是的预先告知买方。绝对不能说过头话。正如曹德旺所言:“品牌”是一种文化信用,不是你自己说了就算的事情。信誉长期的过程,不是一两天建立起来的。
补充一下:对于物资捐赠需要注意的是对方需要什么就在可能的范围内捐赠什么,不要随意捐赠物资,搞不清楚时要事先联系沟通确认。因为你应答了对方的求援要求,对方就会安排人手和仓储接单,还要通知接收物资单位及时提货和分发,等等。你的捐赠物资如果错了,那么接收方会有一系列麻烦,这就不好了——结果是不如不捐。国内抗灾也发生过个别单位捐赠自己的积压产品甚至是过期或者是即将过期食品,这很不好。
如果产品过了交货期还可以找托词,但产品质量如果出了问题,卖家就没有任何解释的理由!对于“大国担当”来说,这就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