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幅提前出狱的杀人犯郭某某再次打死人”的事件是否似曾相识?_风闻
重剑无锋-家国在心,情怀入梦,清静贞正以自娱!2020-03-31 20:34
近来一直在想,是否应该讲真话、直面问题而不怕挨骂、更不怕得罪人…… 尽管有的时候,说真话不是那么让人待见,但现时的中国仍然迫切地需要国民和同胞能够讲真话、讲实话、讲土话、少假话、少空话、少浮华(少逢迎)、少狠话,不要动不动就批判那些“实事求是”“说真话”的国民或同胞,更不要动不动就扣帽子,什么“这个公知”“那个极左或极右”“理中客”等等,这样非常不好,既不客观,更不公正。
尽管我们中国取得了“史无前列”亦或“人类发展史上绝无仅有”的巨大历史成就,全国人民整体过上了小康生活,2020年也将彻底解决最底层的贫困问题,但我们仍要认清形势,现时的中国还是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问题、痛点、阴暗面,甚至在某些方面是国民难以忍受的阴暗面,因此及时客观地指出作为发展中国家,或者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的中国所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是现时全体国民的责任和义务。
大家试想,如果北京这个杀人犯郭某某不是出狱后,再次杀人(再次作案概率低还是高?不用问,大家应该心里有数,当然是非常低了,恐怕有更多的犯罪分子、国家蛀虫会通过腐败程序大大提前出狱后,夹着尾巴做人了),谁又会知道或者关心这件事情呢(恐怕受害者家属也根本不知道这些犯罪分子会这么早出狱,因此本人有个建议:所有的犯罪分子出狱前或者后,我们的司法机关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受害者家属——受害者知情权,这应成为我国司法系统的必备程序)?
这种恶劣事件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中“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吗?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党的十八大(2013年)以来,习总书记拥有如此坚强的决心和魄力,严格、甚至是异常严厉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治理模式,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仍不能彻底解决涉及“公检法司”等系列轰动全国的塌方式腐败、专权、滥权、懒政、怠政等恶性司法事件。
国民应该还记忆犹新,云南昆明的“孙小果”案,牵连之广(公检法司系统内的腐败官员1副部、5正厅,共20多名公职人员)、时间之长(1998年-2019年共21年)、社会影响之恶劣,湖北的“孙小果”——林明学……这些恶劣的政法系腐败还没过多长时间吧!
此次,发生在北京的司法恶性事件,是本人亦或是大家没有想到的。要知道中国古有“天高皇帝远”的说法,所以发生在云南、湖北等省市的恶性案件某种程度上还不是太令人难以置信(尽管事件仍在全国激起舆论的广泛关注,甚至激起民愤),但发生在首都北京,确实令人瞠目,因为在我们的心目中,像北京、上海、广州或者深圳等国内首屈一指的大都市,相较于地方,是拥有更大的透明性、公平性和社会认受度的。恐怕又会牵涉一串腐败分子的,拭目以待之。
所以,我们应该继续鼓励和支持国民及时发现社会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帮助解决之。也应该始终记住“位卑未敢忘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