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 · 见 | 是“奇葩之说”,还是“无理之止”?_风闻
娱志TheReview-娱志TheReview官方账号-用我们的方式爱娱乐2020-03-24 22:00

作者 | Flanker
编辑 | XIN
都说最近《奇葩说》的辩手们在渡劫。从杨奇涵、詹青云吐槽甩“新冠之源”给美国证据不足,到邱晨被扒出支持岗毒势力,这些在节目中侃侃而谈,谈笑风生的辩手们,却一个接着一个的跌落神坛,被网友贬为“无良公知”而惶惶度日。但是杨奇涵因被疑举报邱晨而再遭声讨却使微博上对邱晨集中火力的指责,变为了两方粉丝你来我往的论战。一方认为邱晨此等罪证,遭到举报无可厚非;另一方则秉持杨奇涵滥用公权,落井下石实属小人。可见,双方争论的“症结”,就在于“举报”的运用上。
首先需要指出,邱晨本人多次澄清自己未曾参与不利于国家利益的活动,但随着接二连三的证据相继出炉,邱晨被爆出严重侵犯了国家利益,危害国家主权的言行,已经实锤。这样的思想在当前环境下,不再合适作为公众人物而持续发声、出镜。**杨奇涵是否真的举报了邱晨暂且不做考证,单站在法律和国家的角度,任何人针对这种人物的举报,符合国家自身利益。**哪怕邱晨曾经与杨奇涵交好,便以“落井下石”、“小人之举”对杨奇涵进行指责,实质上是一种道德绑架罢了。**其实大多数人并非拎不清其中利害,而是“举报”这一关键词引发了一众人的厌恶情绪。**2月底以来,肖战粉丝举报AO3、“吹哨人”文章在网络的几次封禁与复活……“举报”几次处在网络舆论的风口浪尖。而微博平台作为目前公众集体情绪发酵最为饱满的社交平台,对这样敏感信息的反应和回馈,仍然处在对近期一系列存在相似因素的热点事件的惯性之中。

这一次杨奇涵的举报面对公众指责,恰恰反映出公众对“举报”的深厚积怨。**也就是说,并非是一系列事件使得举报制度变得污名化,而正是它本身的不足让那些滥用公权的群体和集团钻了空子。这种不足首先表现在举报程序简单和成本低廉上。**根据澎湃新闻援引河北网信办的统计数据,2020年2月,全国各级网络举报部门受理举报1051.6万件,其中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受理举报数量环比增长66.1%,来自微博平台的举报数量更是达到了462.4万。微博作为蝉联中国网络举报数量冠军的商业网站,在这个平台上举报一条文字简直易如反掌,在其提供举报理由的页面,一半以上的举报理由,仅仅需要举报者勾选几项举报原因以及“我已阅读《微博投诉操作细则》,确认此内容属于违法信息”,便可提交一次举报。并且,即使所举报的信息没有被认定为违法或不良信息,举报人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这样0成本的举报,不难沦为一些人攻击意见不合群体的武器。“反正对我没有丝毫影响,万一能让他彻底闭嘴呢?”“我管不了你怎么想,我还封不住你的嘴?”这就是“滥用公权”者们的真实想法。在制度不甚完善的地方,这样的人性之恶,会无可避免的爆发出来。

如果说程序的简单和成本的低廉是在毫无限制地释放人性之恶,那么举报后审核标准的不透明,就是为资本的运作开通了绿色通道。251事件在知乎上秒删千万回答,肖战事件中屡次打不开的微博图片,都在助长着水军和粉丝们洗地、漂白的气焰。此类群体跨越社交平台建立群组,共享举报方式和信息以完成控评的做法甚至都已经成为了一种摆不上台面的公关策略。**在这样的压榨之下,不要提“意见的自由市场”,理性客观的事件分析和逻辑指正尚不可被正视;纯粹的祈福和美好的祝愿甚至都得不到表达的机会,另辟蹊径成为了唯一的选择。**李伊森去世当晚,第一个出现在微博热搜榜单上的tag是“李伊森看不到庆余年2了”。只有这样拐弯抹角的表述才可以躲避举报和审查,难道这是大多数人所情愿的表达方式吗?所谓“阴阳怪气”,只是这样畸形的举报和审查制度下的无奈之举罢了。即便是这样,本来正常的意见表达也只能变成“难懂的暗号”和“新梗老梗”口耳相传,成为沉默螺旋最后的坚实核心,不被理解而又倔强地留存于世。

如果说我们常常警醒自己:要以史为鉴。那么,这种基于现代网络社交媒体而渗透在每个人身边的举报制度,深深地暴露人性之恶,从而被利益集团利用……这样的现象,难道不值得我们回溯历史,去反思其正确与否吗?**用“一提到……就想到……”这样的句式表达对广大人民群众中存在的主流意见的不屑,实际上是与一直坚持的群众路线的根本对立,是一种“萨格尔王式”的妄自尊大。**所以,这次围绕杨奇涵的论战,公众不满的根源正是最近对于“举报”持续发酵的不满情绪,这是问题,需要正视,而绝非一味辩护。正如我曾经且一贯所表达的那样:“对于公众的各种言论,在要求感性的人仔细求证,审慎发声的同时,站在理性的一方应该解释模棱两可的措辞,拿出去伪存真的论据,这才是文明且符合逻辑的辩论模式。”
本文由娱志The Review原创出品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学生娱评号
转载需申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