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们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_风闻
中国国家历史-《中国国家历史》官方账号-人民出版社《中国国家历史》连续出版物唯一官方号2020-03-16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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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古代人如何打假。

“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 ”,95年这首那英演唱的《雾里看花》,唱出了恋爱中的男女对爱情模模糊糊的认识,火遍大江南北的同时,很多人都忽略了这首歌其实是为“打假”而生,1993年的“3·15”,中央电视台为搞一台纪念《商标法》颁布10周年的晚会,请阎肃写一首“打假歌”,闫老爷子灵光一闪,写下这首因“打假”而生、但为爱情所流传的金曲。“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可曾看透假冒伪劣产品的“变幻莫测”?
1991年3月15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天,央视首次举办以曝光企业虚假欺诈行为、揭露各类骗局和陷阱、保护消费者权益的“3·15晚会”。一经播出,全民热议,因为“3·15晚会”,各种层出不穷的造假贩假手段被曝光,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了有力的保护。
其实,造假贩假之事自古有之,并且早已渗透到各行各业,我们不妨借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看看古代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那些事儿。
早在周代,政府就发现了交易市场上可能存在坑蒙拐骗、以次充好的现象,于是对于市场交易进行了规定。《礼记》记载:“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兵车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木不中伐,不粥于市。禽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这则“产品准入市场规范”规定,不符合标准的器物、还没有成熟的果实等,这类还未达到出售标准的产品,都不允许拿到市场上去交易。官方一并设置相关官员对市场交易进行管理,保证市场价格的稳定、交易的公平等,类似于现在的市场监管局,对于平民百姓来说,这些措施极大地保护了其消费权益。
到了秦汉时期,政府延续了这些市场管理条例,在出土的秦汉简牍中,出现过这样的规定:“布袤八尺,福广二尺五寸。布恶,其广袤不如式者,不行”、“贩卖缯布不盈二尺二寸者,没入之。能捕告者,以畀之”。对于市场上出现的不符合规格的布匹,不允许进行交易,并且鼓励大家对这些违法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一旦查实,还会对检举者进行奖励;同时对于销售变质伪劣食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汉《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凡是有毒、变质的脯肉,需要及时进行焚毁,要是出现没有焚毁的情况,官吏承担相应责任,按照“与盗同法”处理,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食品安全。
为了进一步保证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政府制定统一度量衡,并按时检查其精准度,如果度量衡出现误差,相关人员就要受到惩罚。政府还在市场上放置“公秤”,用于衡量商品及钱币的精确度,据《盐铁论》记载,“县官设衡立准,人从所欲,虽使五尺童子适市,莫之能欺。”此举有效地打击了缺斤少两的不法行为,让大家能够在公平公正的市场上交易,真正做到童叟无欺。

到了唐代,政府对交易商品的管理更加严格,要求必须符合出售标准。《唐六典》记载:“布帛皆阔尺八寸、长四丈为疋,布五丈为端,绵六两为屯,丝五两为绚,麻三斤为綟”,如果出售的商品达不到这个标准,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唐律疏议》规定“诸造器用之物及绢布之属,有行滥短狭而卖者,各杖六十。不牢谓之行,不真谓之滥,即造横刀及箭镞,用柔铁者,亦为滥。”唐文宗也曾下诏:“若花丝布、缭绫之类,及幅尺广狭不中常度者,并宜禁断。仍仰天下州府,敕到後一月日内,所有此色机杼,一切焚弃讫闻奏。”对于不合标准的丝织品,不仅不允许出售,而且还需要进行焚毁,任何人不得违反。
为了保证售后,政府进一步要求在器物类商品上标注卖家信息,出了问题就可直接追责;同时商品在质保期内出了问题,买家有权利要求退换商品。
唐代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更加严格。《唐律疏议》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对于故意出售有毒食品,致人死亡的,直接就判绞刑。非常值得现在借鉴啊!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有重法,但买的哪有卖的精,在利益驱使下,各种造假贩假依旧层出不穷。
隋唐时期,酒肆出现售卖假酒的事情,时人编段子进行讽刺。《启颜录》载:“隋时,数人入酒肆,味酸且淡,乃共嘲此酒。一人云:‘酒,何处漫行来,腾腾失却酉。’诸人问云:’此何义?‘答曰:‘有水在。’”无独有偶,明朝人在面对假酒时,也只能一笑而过。吴履震在《五葺志逸》中载:“云间有嘲淡酒者,作《行香子》词云:这一瓶约重三斤。君还不信,把秤来秤,有一斤酒,一斤水,一斤瓶。”以此诙谐幽默的方式来调侃造假行为。

从这些段子可以看出来,当时往酒里掺水应当不是什么稀奇事,大家都司空见惯。其实不仅酒水造假,精明的商人连茶叶都能造假。茶圣陆羽在《茶经》中记载:“采不时,造不精,杂以卉莽,饮之成疾,茶为累也。”这里面的“卉莽”指的就是柳叶、槐叶,投机取巧的商人在茶叶中掺杂柳叶、槐叶,其手段与酒中掺水如出一辙。
清朝中后期,在与外国进行茶叶贸易时,有的商贩依旧在耍这样的“小聪明”欺骗洋人,时人程雨亭痛心疾首的说:“若任牙贩搀杂渲染,作伪售欺,洋商受愚致疾,至谓华茶皆不可食,势必茶务益疲,厘税将不可问。”意思是说长久下去,这种欺诈行为迟早会把中国茶叶的品牌和口碑毁了,到那时茶叶也无法对外销售,国家赋税也会受损。于是政府下令对这种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打击,规定“凡各国洋商,来沪购运绿茶,秉公抽提,各该号茶商,均以化学试验,如再验有滑石、白蜡等粉,渲染欺伪各弊,即将该号箱茶,全数充公严罚。”对于货物进行随机抽样,一旦发现掺假,全部充公。
现在大家对注水肉深恶痛绝,其实这都是古人玩剩下的。明代田汝成在《西湖游览志余》中描述:“又其俗喜作伪,以邀利目前,不顾身后,如酒搀灰,鸡塞沙,鹅羊吹气,鱼肉贯水,织作刷油粉。”当时的杭州造假成风,人们调侃道:“杭州风,一把葱,花簇簇,里头空”。
其实不仅杭州造假多,苏州造假的也不遑多让。嘉靖时期的叶权在《贤博编》中写道:“今时市中货物奸伪,两京为甚,此外无过苏州。”为什么叶权如此气愤,因为当时的造假实在是太过分了:卖鲜花的商贩,挑一担鲜花,为了让花鲜艳好看,竟然全部用假花,没有一枝是真的;为了让杨梅看起来新鲜,用大棕刷弹墨将其染成紫黑色;在老母鸡的尾巴上插上长尾巴伪装成野鸡来谋取利益。诸如此类造假手段,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在这些形形色色的骗术中,哪怕是博学多才的纪晓岚也免不了上当受骗,而且是多次被骗,真可谓防不胜防。他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录了他多次被骗的经历。有一次他买了16块老品牌的墨,按他的说法是此墨“漆匣黯敝,真旧物也”,但是用着用着发现不对劲了,原来这个墨是假的,是用泥巴做成,在外表染黑而已,而且为了效果逼真,还在上面做了一层白霜。还有一次纪晓岚为了备考,买了几只蜡烛,结果发现点不着,仔细一看竟然也是用泥巴做的,只是在外面涂了一层羊脂,外形相似而已。

纪晓岚
纪晓岚的朋友钱文敏公曾无奈地说道:“与京师人作缘,斤斤自守,不入陷阱已幸矣。稍见便宜,必藏机械,神奸巨蠹,百怪千奇,岂有便宜到我辈。”意思是说在京城这个地方,各种骗术千奇百怪,防不胜防,一定要小心翼翼,见到便宜货肯定有猫腻,天上掉馅饼的事哪能那么幸运地落到我们头上呢。其实这句话放到现在社会也同样适用,在日常生活中多长点心眼,一但碰到了制假贩假,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古代酷法虽有可鉴之处,但非一日之功。作为消费者,我们只能在骗招儿上多多长心眼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