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中医的合法化——兼论李跃华事件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2244-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徐徐拉开大幕2020-03-02 14:20
首先我们来明确什么是中医?中医,一般指以中国汉族劳动人民创造的传统医学为主的医学,所以也称汉医。是研究人体生理、病理以及疾病的诊断和防治等的一门学科。
中医学以阴阳五行作为理论基础,将人体看成是气、形、神的统一体,通过“望闻问切”四诊合参的方法,探求病因、病性、病位、分析病机及人体内五脏六腑、经络关节、气血津液的变化、判断邪正消长,进而得出病名,归纳出证型,以辨证论治原则,制定“汗、吐、下、和、温、清、补、消”等治法,使用中药、针灸、推拿、按摩、拔罐、气功、食疗等多种治疗手段,使人体达到阴阳调和而康复。
可以看到中医首先是医,医首先的功能是治病救人,不能治病救人的不是医。其次才是治未病,治未病也是治疗行为,也是医。只不过治未病比治已病要求更高。
那么既然明确了中医是医疗行为,那么中医就必须遵循医疗行为的规范,遵守国家关于医疗行为的法律法规。很多人要强调文革前的赤脚医生体系,诚然,在我们那个医疗资源并不丰富的年代,赤脚医生体系对于维护广大边缘农村群众的健康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有一点不能否认的事,在那个几乎没有市场经济的时代,诚信的维护并不复杂,而今天如果不依靠法制的规范,你很难辨别他是真的“药神”还是个唯利是图沽名钓誉者。
中医是医疗行为,医疗行为风险非常大,必须严谨。中国古人的中医为什么能发展到今天这个样子?那还不是无数先人做了“神农”吗?我们已经有了无数先人的无私奉献积累下来的宝贵经验,为什么还要做无谓的牺牲呢?
诚然,中医有中医的规律,没有必要遵循西医的规律。中医不是科学,但中医是真理。真理是靠实践出来的,不是靠推论出来的。但是真理也是有规律可寻的,中医也必须合乎真理的规则。一个没有规则的行业是没有前途的。熟悉中医的人都知道八字十神。十神当中印枭就很有意思,正印是生我之物,是保护我的东西,一切赋予我无私的奉献。正印是母亲的代表,反过来印也是束缚我的力量,因为没有束缚我的力量我就容易遇到危险。《诗.小雅.蓼莪》: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印既代表管制,也代表维护。对人如此,对事物亦是如此。
作为支持发展中医药的人士,我一直不同意政府过度放松对于中医的管制。很多人以民间中医发展为借口,呼吁政府放手民间中医,我是反对的。因为一个行业一旦缺乏有效的自制力,就像年少失学的孩子,日后是很难成材的!能够类比的就是宠物行业,涉足于此行业的人士都知道,就是因为国内没有规范性的法规,国内的宠物行业极其的驳杂混乱,宠物食品来源不明,宠物品种血系造假,领养弃养十分普遍,结果每一个在这个行业的都抱怨钱很难赚,就是因为混乱。当年的三氯氰胺事件最早就是从输美宠物食品中被发现的。
反过来讲,中医是我们老祖宗用生命换来的宝贵的经验,不能够随便毁在我们哪一代后人手中。诚然,我们要鼓励创新,因为生命对于我们来说还有太多未知数去探索。但是生命又是极其宝贵的,每个人这一生只有一次生命,谁也不想当无谓的试验品。对于生命诊治的创新是必须合乎生命的规律,对中医治疗的创新探索也必须是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在国家法规允许范围内实行!
中医由于是古代中国人群体的智慧,所以深入国人的日常生活。很多非医疗行业也能用中医理念说出个一二来,这既是好处,也是监管的麻烦。我的观点是,中医是集体的智慧,其他行业也借用中医理念,我们不能反对,只不过国家必须严格医疗行为,所有非医疗行业不允许使用中医进行治疗行为。
那么养生保健怎么办?其实可以借鉴FDA对于保健品的监管。跟很多网友想的不一样的是,美国不但有保健品行业,而且保健品行业还很发达。FDA对保健品监管的思路就很简单,第一,生产的过程进行GMP认证,因为大部分保健品是要吃的。但是FDA不出具任何疗效证明。第二,保健品不用于治疗的行为,由消费者自己负责;保健品可以用于治疗的范围必须遵循医生处方,由医生负责。
所以我建议,其他行业涉及中医的,只要不是吃的或者有创侵入(例如拔火罐、针灸),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吃的不涉及治疗的,由食品行业部门监管;凡是涉及治疗行为的,统统属于医疗部门监管,必须有中医师或者中医治疗师负责。

最后我们回到李跃华事件,我咨询过权威中医,得到回复是针灸注射微量苯酚这个方法早些年临床上就有人试过了,结论是第一从中医理论上讲,原理比较模糊还有待探讨。第二实践中效果不尽理想,副作用比较明显(会有过敏症状),还有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