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外国人永久居住条例》前需要解决的前提条件_风闻
而已也-2020-03-02 20:07
有土有民才为国家,有关于人口的问题一直是一个国家的根本问题。
所以《外国人永久居住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激起了很大反响,也在情理之中。
对于这个条例,我并不觉得出台时机不对。但是我觉得这个条例在发布之前,应该是没有做好相关功课,导致条例发出后反对声音一片。
我觉得在条例发布前应该解决这样几个问题:
一是研究并确定现有国土上的土地承载力问题
这要求相关科研机构建立模型,确定我们960万国土上在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到底能够满足多少人口的需要。而且至少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1、目前国土上的承载力情况,包括现有最优情况下能够产出多少资源,极限情况下能够满足多少人口需要;2、未来国土上可能的承载力情况,包括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充分发掘国土潜力情况下,能够产出多少资源,在极限情况下能够满足多少人口需要;3、加上国土外可安全利用资源下的承载力情况。
二是研究并确定人口数量、年龄等分布对生产力的影响
土地虽然有资源产出,但生产需要通过人来实现。要研究确定人口和年龄对生产力的影响,至少要说明以下几个问题:1、现有国土可以容纳的生产人口数量,和最优人口数量;2、不同年龄段人员分布对生产力的影响;3、随着科学发展,不同行业容纳人口的变化情况。
三是研究并确定我们需要为国民提供什么样的生活
解决了前面两个问题,其实应该就可以计算出,在我们的土地上,能够为多少人口提供舒适、惬意的小康生活。这应该也是我们国家,我们社会为之奋斗的目标。而这个也应该是政策导向的方向。
四是说清永久居住权限和国民待遇的区别
这个政策引起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把永久居住权和国民待遇给搞混了。
我们理解,永久居住权也就是不需要去年年办签证而已,但这个条例上,我们看不出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和我们的公民有什么本质区别,从某种程度上那不就是有承认“双重国籍”的嫌疑嘛?
五是弄清这个政策指向的人群和面对的对象
这也是条例中最为人诟病的地方,就是政策指向不清,让人有种开闸放水、泥沙俱下的感觉。另外就是让人怀疑是否有夹带私货,为某些人士网开一面。
法律法规政策的发布应当服务于人民的需要,应当有科学的基础,不能随意拍脑袋。《外国人永久居住条例》不是一般的政策,说它是国家的根本制度之一也不为过。希望相关部门慎重考虑,不要随意在这方面打开国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