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意见稿”_风闻
四川阿尼亚神教护发-别问,问就是阿尼亚世界第一可爱2020-03-02 18:36
最近很多人在带节奏,什么节奏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的节奏

很多人害怕中国会变成法兰西,遍地难民,外国人作为威做福,我可以理解, 毕竟欧洲国家白左的前车之鉴就在那里,再者我们1845以后,确实被外国人欺负怕了。
但是这并不是带节奏,和跟着这个节奏走的理由。
所以,既然很多人不愿意去读,那我来给大家放。
这个“意见稿”分成六章:总则、申请条件、审批管理、服务待遇、法律责任和附议。
第一章 总则
基本讲述了背景,这里我不赘述,基本就是因为国家现在逐渐开放,有外国人需要长期在中国驻留(公益,交流,投资等等),需要有法律管理。然后就是国家配合啦等等

第二章 申请条件
这有份是关键,是我为什么说很多人“SB”的原因。
这里写得很清楚,什么人可以申请,我直接放图

(这张图可以解释为:做贡献的人和有知识才能的人)

(这张图基本就在说:给钱多的人….这个算是“投资移民”了)

(这个就基本说是家庭了:父母,子女,夫妻。唯一的问题是最后那个十九条:“第十九条 外国人因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这个需要细化,深究,哪些条文)
第三章 审批与管理
个人觉得没什好说的,直接上图



第四章 服务待遇
这是争议最多,漏洞最多的

这里面最主要的,我觉得还是 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二条 适龄永久居留外国人或随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中国接受义务教育,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第四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配套措施,保障本地区内永久居留外国人在参加社会保险、购买自住自用房以及本人或随迁的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我觉得还好,该读书读书,但是这个先后问题,面对中国人和这种“永居”的“中国人”先后,我觉得这个要细究。
第四十三条,更需要细化,深化,还是那句话,先后问题,毕竟现在大家买房子摇号啥的都不容易
这一部分其实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户口
如何管理这些人的户口也是问题,我个人觉得就用上海那个“积分”挺好的,并且一视同仁,可以就是可以不行就是不行
最后第五和第六章


这里我把所有的部分都放上去了,我不晓得有没有帮助,但是我希望可以让一部分人清醒一下,好好想想,用用脑子。
关于这个事,我推荐大家去看看马前卒工作室的视频,我在这里留pilipili的av号: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92987484?t=653
我自己虽然很多时候不赞同督工的建议,但是他解释得还是不赖,可以看看
最后如果大家真的有问题我把外交部意见箱的邮箱留这里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者中国法律服务网,关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3月27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或者中国法律服务网(www.12348.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司法部立法一局(邮政编码:1000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