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人条例的一些回想与看法_风闻
高旸-2020-03-01 14:38
2016-2017年左右(凭记忆)曾有次关于双重国籍的争论,反应激烈,声音最大的就是那类人群,大家也清楚,后来风波暂停。而实际上2004年就有关于外国人管理规定的事,也曾在网上引发很大反响,我们也去表达了,又能怎样?后来多地的事大家清楚(他大爷的,现在在自己家说下这事还得小心翼翼)。现在又闹出这事。呵呵。
对外国人的管理,我们已有《国籍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合作部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告—劳部发〔1996〕29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以及两办《关于加强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等来处理这事。可以理解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我们需要在资本与。人才上采取一些积极的措施,但个人以为并不需要新立这么个条例来(注意,作为部门条例的层级),很容易无事生非,给自己惹麻烦,只需对原有的作进一步规定限定,总体原则从国内外的事实中争取取利去弊、严格可控,毕竟是最难入籍之一的国家,我们得体现出应有的含金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由本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对申请的真实性负责后提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审定。这样可以更好地筛选,是双方主动的表现。主动权很重要。
我们需要知道并充分运用我们的价值,合作双赢中去尽可能地消除不利。纵观近些年的全球局势,中国的稳定的多么难能可贵,实事上也正在成为如一战二战一样带来的避风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不要成为死缠烂打的渣男,好的事物人人自去争求,不求是你的事。生活常识,好男会被踏破门槛,好女也一样,剃头提子一头热,掉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闹哪样。
作为我们引以为豪的绵长历史,有足够的经验与智慧来更好地处理。
毋庸置疑,我们是和善安平的,某些人与事能让相当部分且越来越多人反感,是需要关切的。那些历史遗留问题,就在依法治国中慢慢消化解决吧,但不能旧账没去新帐又来。
毫无疑问,我们的政策法规基本出点,是为我们好,无论长远还短期,更主要的是长远,别得不偿失。
另一,写得别扭,因为别扭着写。
另二,曾经有蜜月期的公共管理(PA)
另三,美苏争霸之间的破事的,有一词应当很熟悉:鼹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