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的几点建议_风闻
龙城飞将-身无半亩,心忧天下;读破万卷,神交古人。2020-02-29 14:53
事关重大长远,几点粗浅建议,抛砖引玉。
中国不是移民国家,接受移民必须循序渐进,考虑周全、高度谨慎、充分考虑公众感情,而且相关法规必须配套完善。
1. 目的要明确。 给予外国人永久居留权,主要是为了引进国外高端人才(理工科的为主),保护国外为我们做出重大贡献的人;不是让一般外国人来坐享其成的。 切记,满足人才需求,也应立足自力更生!引进人才为辅。
2. 要有政审。 光明正大地政审,防止敌对分子、犯罪分子混入。 申请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应该承诺拥护(至少是尊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对有过敌视、损害中国国家利益、形象、体制的言行的外国人,概不受理。 有犯罪记录的,概不受理(斯诺登那种除外)。
3. 语音文化必须有门槛。 必须通过汉语普通话语言文字考试、基本国情和文化考试,能听懂《新闻联播》、看懂《学习强国》。否则,必然会出现封闭的族群、国中之国,法国的北非裔、美国的拉美裔、我国的……都是前车之鉴。 国家间我们赞同文化多样性,但一国之内必须认同主旋律。
4. 法律管辖 对永久居留权外国人的法律管辖、适用,必须有配套措施,民法、税法、刑法、国家安全法等方面都要规定明确,决不能出现超国民待遇,决不能产生“治外法权”,给外国干涉我们内政提供借口和抓手。
5. 宗教管理。 这个的重要性想必大家都知道! 国内对宗教的管理必须加强,宗教组织必须完全由爱国宗教人士领导,对地下教会和邪教应彻底取缔。移民不得进行传教活动,不得以宗教信仰为由向政府和公共机构提出额外诉求或待遇,移民中的未成年人不得信教。
6. 亲属团聚问题。 严控此类情形。只限于配偶、子女、父母。 对父母原则上发长期签证,而不是居留权。 不接受一夫多妻,同时要有措施防止各种利用假结婚谋取居留权的情形。 子女跟随的,限于两个,七八九十个的,恕不接待。外国人取得居留权后还应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这恰恰是因为人权,对得起每个中国家庭之前的付出。
7. 社会福利。 一句话,国民待遇,多劳多得,不能来了就坐享其成。
8. 子女教育。 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籍未成年子女,不能上外籍学校,必须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而且必须上政治课;在中国上大学的,必须上马哲毛概。
9. 严进宽出。 建议每年要进行评估后,由国务院提出当年的接纳指标,经全国人大或常委会批准后实施。可以参考北京、上海、深圳的落户积分制。 已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一旦出现违法违规,不仅应严格依法处理(尺度不能放松),到了一定程度就应予以“除名”,取消居留权,驱逐出境。可以参照驾照积分管理和对酒驾的处罚。
几点浅见,皆为国家。有不对或不到的地方,请大家指正、补充。